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三、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四、非招标采购信息,包括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时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如非招标采购公告、非招标采购信息更正公告、非招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等。
五、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六、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