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3-04665 成文日期: 2023-05-06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房地产市场监管

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5-06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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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

估价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烟建住房〔2023〕2号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要求,现就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房地产估价师履业情况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准备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录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并于检查工作开始前查收检查任务,抽取匹配检查人员,落实并完成检查要求。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需要市场监管及人社部门联合检查的,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联系其配合开展。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任务应对房地产中介、估价机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应对从业人员注册情况、人员聘用管理及社保缴纳情况和专业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三、现场检查

本次检查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组长负责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配合、服从组长的安排,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开展现场检查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通知检查对象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和减少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不必要打扰。联合检查从2023年5月10日开始,原则上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

四、结果录入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结果由执法人员登录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录入工作最晚于2023年10月20日24:00前完成。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更正。检查结果将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山东”网站。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检查报告及处置结果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五、后续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按照工作节点要求,认真开展现场检查,按时登陆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市住建局将对各区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知

2.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表

3.住房租赁机构、企业检查表

4.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检查情况表

5.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表

6.房地产估价机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检查情况表

7.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建议注销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1

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估价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估价机构:

为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关于实施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现决定于8月起对全市范围内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经营活动、销售行为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企业、机构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自查,并准备迎检资料。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否存在未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

(二)是否存在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的行为;

(五)是否存在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是否存在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七)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实名从业人员证书;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九)从事住房租赁业务或转租住房10 套(间)以上,营业执照中未有“住房租赁经营”字样;

(十)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未即时办理网签备案;

(十一)违规发布房源信息;

(十二)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支交期限与住房租金贷款期限不匹配,违规设立资金池、增加金融杠杆;

(十三)采取“高进低出” (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 (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

(十四)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十五)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十六)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十七)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十八)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十九)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二十)不履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

(二十一)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二十二)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二十三)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二十四)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十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十六)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 

(二十七)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十八)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

(二十九)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三十)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行为。

附件2

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1

是否符合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管理要求;是否进行备案


2

是否存在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垄断房源,操控房价、房租的行为


3

是否存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的行为


4

是否存在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的行为


5

是否存在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6

是否存在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7

是否存在人员聘用或社保缴纳方面的违规行为


8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机构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检查组意见(签名):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住房租赁机构、企业检查表


机构(企业)名称


机构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1

是否存在从事住房租赁业务或转租住房10 套(间)以上,营业执照中未有“住房租赁经营”字样;是否存在住房租赁机构未推送开业信息


2

是否存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网签备案


3

是否存在采取“高进低出” (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 (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


4

是否未公示房源信息;是否违规发布房源信息


5

是否存在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是否存在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是否存在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支交期限与住房租金贷款期限不匹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资金池、增加金融杠杆


6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机构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检查组意见(签名):

2023年  月   日

附件4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检查情况表


机构名称:                              

专职经纪人员数量


在场经纪人员数量


具备经纪人资格情况


经纪人员不在场及不具备

经纪人资格原因说明


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未缴纳社会保险原因


专职经纪人经纪合同

签署情况


未签署房地产经纪人

名字及原因


专职经纪人约谈情况


到场专职经纪人员签字


附件5

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表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与备案地址是否一致


如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


法人代表人是否在场

(不在场的原因)


法定代表人履职

在位情况


办公场所面积

(自有或租赁)


机构规模

(工作人员数量)


基础资料的收集和

管理情况


房地产估价报告的

审核程序


估价风险的把控


房地产估价报告

存档情况


估价业务类别


业务收费情况


附件6

房地产估价机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检查情况表


机构名称:

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到场专职估价师数量


专职估价师不到场的原因说明


专职房地产估价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未缴纳社会保险原因


专职估价师报告签署情况


未签署报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名字及原因


专职估价师约谈情况


到场专职估价师签字


附件7

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建议注销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


序号

姓名

执业单位

所在区市

建议注销原因

备注

















































填表说明:检查中有挂靠嫌疑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应列入汇总,并标注原因。


原文件: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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