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依据:《烟台市市区集中供热收费(暂行)规定》
收费标准:按照建筑面积住宅23元/平方米、非住宅34.5元/平方米收取暖气费(若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价格,按新价格执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入住率达到30%-70%小区供热企业应协议供热(入住率30%-50%不保证温度,每户加收20%的热损费用;入住率50%-70%不保证温度,无需补交热损费用;入住率70%以上正常供热)
暖气费价格:①按建筑面积计费:住宅23元/平方米、非住宅34.5元/平方米②按热量计费:住宅:6.9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41.82元/吉焦×用热量(吉焦);非住宅:89.61元/吉焦。热费要按建筑面积一次性预交。
入网费价格(按建筑面积计费):住宅70元/平方米、非住宅85元/平方米
换热器费价格:100元/台
供热时间:自当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
收费起止日期:10月5日至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