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44R/2023-03709 成文日期: 2023-02-22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组配分类: 方案计划

烟台市水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02-22      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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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水利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水利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推动水利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水利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结合烟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2年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分解条目式公开目录,调整完善公开时限、责任单位等属性,更新形成2023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实施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建立依法依规、标准明确、可行易行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完善公开审签流程,严格落实制发公文“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以及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对不予公开的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推进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动态梳理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三)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局机关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各科室在草拟行政公文和公开相关信息时,应根据内容,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注明公开属性,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和保密审查,经审批后公开相关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局机关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科室要认真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工作,除涉密文件外,原则上都应及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等方式答疑,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多样化传播方式,多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五)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六)进一步突出政务新媒体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主题宣传,扩大水利工作和政策的影响力。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协调联动,推进网站和新媒体在信息、服务和应用等方面的不断融合。结合国家节假日、国家活动日、政府开放日等,开展水利工作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水利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

三、公开重点

(一)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政策评估”“网上调查”“回应关切”,主要公开机构信息,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发布及解读,网上调查,以及财政、人事等其他方面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政策文件要同步制定解读材料,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等进行深入解释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内容全部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展示。建立健全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向社会反馈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

(四)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规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本领域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热点问题,要研究实施主动公开并解决实际问题。

(五)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围绕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信息。

四、工作分工

办公室负责重大决策执行落实、部门办公会议、业务培训、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栏目公开。

人事科负责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栏目公开。

财务科负责财政信息、财政资金信息等栏目公开。

党建办负责机关党建等栏目公开。

规划建设与水土保持科负责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栏目公开。

农村水利与水库移民科负责乡村振兴等栏目公开。

工程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应急管理等栏目公开。

河湖管理与水政监督科负责河长制信息等栏目公开。

总工程师负责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公开。

部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栏目由相关科室负责公开。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工作保障。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 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局分管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考核监督工作程序,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点任务,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工作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类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理顺工作机制,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明确时限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按照《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定的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加强教育培训。在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局夜校学习活动,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每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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