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由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处置预案

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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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指挥部和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抓好西由中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术方案(第三版)》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莱州市秋季学校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依法科学精准开展常态化防控。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 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原则。严防本地疫情反弹,严防疫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林润峰为组长、副校长尹伟涛、徐利刚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成员的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单位新型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学校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江涛(校长)

副 组 长:吴磊(副校长) 

组员:王金山、吴基周、吴绍成、尹国松、万秋彦、王盘玲

下设具体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调度、工作协调等;医疗后勤组负责医学处置、防护、消毒等;信息数据组负责统计报送数据、信息等;教学调控组负责调整教学、师资调配等;留置观察组;宣传教育组负责信息宣传教育等。

综合协调组:组长付江涛,副组长吴磊,成员有王金山、吴基周、吴绍成、顾菁菁、万秋彦、王盘玲;负责统筹调度、工作协调、根据所在地政府及市教体局的部署,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应急防控措施等。

信息数据组:组长吴磊,副组长王金山,成员:级部主任、班主任。按时上报教师和学生的日常工作信息、做好“日报告”和“零报告”,有情况及时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级部主任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晨检、午检,并做好记录。尹国松在放假期间及时联系家长,指导家长学生做好居家防护和每天检查,宣传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王盘玲负责学生及家长的信息汇集,王金山负责教师的有关信息的汇集。吴磊负责汇总全校日常工作信息报教体局,随时上报突发紧急情况。

医疗后勤组:组长吴绍成,副组长施伟江,负责学校消毒通风及发现疫情后病源区、隔离区消毒;对学校伙房、餐厅进行健康卫生检查;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及发现疫情后病源区、临时留置观察区的终末消毒;尹国松负责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及大环境治理工作。

教学调控组:组长吴基周,负责调整疫情期间的开学、时间安排、教育教学安排、师资力量的调配等。

留置观察组: 组长万秋彦,负责协助西由医院做好人员临时留置观察和跟踪监控工作。

宣传教育组:组长王盘玲,负责利用墙报、校内广播、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学生家长,自觉远离网络谣言,营造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和谐清朗的舆论氛围,提供防疫宣传知识和措施,居家隔离的注意事项,密切注意网络舆情,有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应急准备

1.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好防大疫、防长疫、防猛疫的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责,建立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格落实“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

联防联控联系电话: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防控  0535-2279361   0535-2212702

莱州市疾控中心电话       2801008        2211631

莱州市疾控中心传防科:   2801060

莱州市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2211631

莱州市人民医院李海斌:   13685457891

莱州市西由医院电话: 0535-2742179

西由医院院王伟:18663825757  13791275757

西由医院徐旭峰:17663885283

莱州市三山岛派出所电话: 0535-2742105  13361311186

三山岛派出所李元龙:13361311186

三山岛市场监管所牟君岩:18300535623

西由中学疫情防控值班电话:2742269

西由中学校长付江涛:       13697863709

西由中学副校长吴磊:      13780978670

西由中学办公室主任王金山:  13589752776

西由中学教导主任吴基周:    18364573010

西由中学总务主任吴绍成:    13780915035

西由中学政教主任尹国松:    18653580117

四、现场处置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监测到师生员工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安排专人(或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学生佩戴好口罩,把异常人员带到所在地门口,负责守护并安抚其他人员。部门负责人为异常人员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由部门负责人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并在旁陪护安抚,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顾菁菁(校医),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尹国松。尹国松第一时间到达临时留观点并通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付江涛,吴磊,通知吴绍成到位。部门负责人依据校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告知共同居住人,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吴磊同时报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

异常人员带离后,吴绍成指导现场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如果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对所在场所造成污染(如呕吐),尹国松要迅速安排相关师生转移到预备教室。

尹国松加强对有可疑症状者周围人员以及所在班级学生或办公室人员的管理(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室内通风消毒、维持秩序等),并做好密切观察。同时,迅速安排其他师生员工回到各自办公室或教室,不得随意走动。

吴磊负责实施校园实行封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出校园。需要进入校园的工作人员须经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有效防护条件下进入,在校门口要进行出入登记。

五、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西由医院驻校医生或顾菁菁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西由医院驻校医生或王盘玲穿戴防护服、N95 口罩、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指导异常人员穿戴好防护服,用水银体温表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学校对可疑情况者要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每隔15分钟进行一次重测,前后至少测2次。

王盘玲对可疑症状者建立信息台账,记录可疑症状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出现的症状、当日活动范围、密切接触者及学校所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37.3℃,由顾菁菁或西由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强化异常症状处置。师生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多个个体出现乏力、咽痛等症状,启动本校应急处置机制后,一律由尹国松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组织核酸检测,不得自行就医或由家长接回:一律在就诊医院留观,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保持相对隔离;家庭成员中有密接、次密接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师生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一律对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

六、送医上报

根据前期摸排《个人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密接者的接触史者,王盘玲(校医)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莱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2)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密接者的接触史者,尹国松报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依据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做进一步处置,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告知共同居住人,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

(3)信息数据组顾菁菁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西由医院、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注:师生入校时出现情况,可参考上述流程,在校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点,供暂时隔离使用。

莱州市人民医院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顾菁菁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尹国松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疾控中心、莱州市西由卫生院、属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七、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莱州市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吴磊、尹国松、王盘玲配合莱州市疾控中心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尹国松配合莱州市三山岛派出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

依据莱州市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的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校、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八、其他要求

1.设置:西由中学在校门口、教学楼一楼、二楼、三楼、实验楼一楼、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每楼层设置1处。留观点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各自单间隔离。

2.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3.排查:吴磊、尹国松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

4.消毒:吴绍成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留观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5.教学:吴基周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顾菁菁及时通报情况,张洁开展心理疏导。

6.舆情:吴磊、王盘玲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密切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由尹国松同志负责组织班主任利用墙报、校内广播、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让学生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合理作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培养“网络道德”,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营造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和谐清朗的舆论氛围,保持社会稳定。

7.沟通: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非疑似病例但需住院治疗,部门负责人要通知其家人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安排,住院治疗期间每天两次向学校报就诊情况,部门负责人要做好详细记录。若可疑症状者无需住院治疗,则由其家人将可疑症状者带回家居家治疗,满足《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的复课标准后方可回校。居家期间,部门负责人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情况追踪,通知家人每天两次按学校要求将《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报学校,顾菁菁要同时将《监测记录表》报西由医院。

8.居家: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严格落实因病缺课(勤)登记追踪和“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

顾菁菁要对未到校学生逐一落实并详细登记原因,一旦发现健康异常状况,要督促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

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顾菁菁立即向西由医院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9.返校: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级部负责人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顾菁菁立即将情况报告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疾控机构,协商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尹国松、王盘玲(校医)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疫情报告人掌握的为主,证明辅助验证。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干咳、气促、乏力、呕吐、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九、责任追究

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未建立传染病防治“一把手”负责制,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防控工作运行不得力的。

2.未建立疫情报告、通风、消毒、饮食卫生等防控制度,或虽建立制度但因落实不力出现疫情的。

3.发生疫情后,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

4.发生疫情后,不服从市局防控办指挥或不配合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控制措施的。

5.违反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传播、发布谣言引起不良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他与疫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附件1:

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

学校:              教职工£学生£(对应划√)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共同居住者信息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时间

体温

是否干咳

是否腹泻

是否乏力

其他症状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第1天










第2天










第3天










第4天










第5天










第6天










第7天










第8天










第9天










第10天










第11天










第12天










第13天










第14天










备注


注:此表每天上午、下午各记录一次,并将情况报至所在学校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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