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玉皇中学学校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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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上级工作要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单位新冠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同时设立预防体检组,信息报送组、通风消毒组、后勤保障组、留置观察组五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好各项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

1.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和教职员工为成员的疫情应急处置小组。

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小组名单:

 长:李云生

副组长:张学强 于建军

 员:姜秉华 王恩丽  

郑希涛 李贞贤 蔡广杰 张韶华

2.分组职责:

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单位新型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同时下设具体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调度、工作协调等;医疗后勤组负责医学处置、防护、消毒等;信息数据组负责统计报送数据、信息等;教学调控组负责调整教学、师资调配等;宣传教育组负责信息宣传教育。

综合协调组:组长张学强,组员:姜秉华、王恩丽、李彬,研究制定模拟演练方案,全面统筹、协调、部署演练各项工作。

医疗后勤组:组长邹智远,组员:张韶华、李永亭、刘德杰、全体班主任,负负责医学处置、防护、消毒、通风等。

信息数据组:组长姜秉华,组员:綦采华、李娟,负责统计报送数据、信息。

教学调控组:组长于建军,组员:李贞贤董秀丽、曲磊。负责调整教学、师资调配。

宣传教育组:组长王恩丽,组员:李彬、郑希涛、董雪玲、全体班主任,负责信息宣传教育。

疫情发生时,学校根据所在地政府及市教体局的部署,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应急防控措施。

三、应急启动

 1.现场处置。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由所在场所相关教职员工,立即通知班级班主任或者部门主任,第一时间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联系驻校医生。

异常人员带离后,所在场所教职员工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联系好驻校医生之后,由班主任或者部门主任带领在临时留观点的学生,前往学校留观室。由驻校医生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37.3℃,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2.启动应急处置。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学生或者教师由驻校医师进行初筛后,需要就诊时,报请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联系市人民医院医务部李海斌主任(联系电话:13685457891),由其安排专用车辆接诊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学校上报教体局和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陪同前往,若家长因客观原因不能陪同,学校需安排工作人员另车陪同。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并做好记录。

初诊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项目由医师根据病情进行确定。无需住院时,回家观察治疗,待发热、乏力、干咳、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消失72小时后,由家长自驾送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复查核酸并行血清抗体检测。2次核酸检测及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检测均为阴性,由市人民医院出具不符合新冠肺炎表现的相关证明,统一上报莱州市新冠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学生身体痊愈后返校时,由学校查验医院证明后方可允许其复课。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3.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校、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四、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应急处置

一、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接到A学生家长报告,称其接到疾控中心通知,月某日与A学生一起就餐的小明为无症状感染者。 学校李云生校长立即向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疾控中心汇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指示疫情防控各职能组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二、第一时间查明密切接触者留观转诊组和保卫组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对A同学自某日以来的活动轨迹、接触人员进行追溯和反复确认,查明所有密切接触者。

三、第一时间实施集中隔离在查清所有密切接触者后,留观组和保卫组将A同学及其*名学生第一时间转送到学校集中隔离点隔离。综合协调组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疾控中心保卫处安排保安在隔离点值守,后勤服务组及时对A同学等所到场所进行消毒。

四、及时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心理辅导组及时跟进,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后勤服务组、学生管理组提供周到的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学校安排专业课教师通过网络直播进行授课,让隔离学生倍感温暖保证隔离观察学生情绪稳定。

五、其他要求

1.学校在教学楼、餐厅、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每楼层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2.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4.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疫情报告人掌握的为主,证明辅助验证。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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