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应熟知周边环境安全的一般要求,并加强对周边环境的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镇政府、辖区的派出所、工商、文化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学校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外,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其它各种事故的发生,严防犯罪分子进校危害师生安全。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或当地派出所,切实保护师生安全。
4、进一步加强警校共建,注重借助执法部门力量加强学校治安防范。
5、学校门前应按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牌)、减速路障和斑马线。
6、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