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院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院领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保障。要广泛组织,全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或指定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白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组 长:
李菊萍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
高 洁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于 超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颜丽丽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方功鑫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生长发育科主任
哈恒霞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
荆晓梅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宋光艳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副主任
于 蓉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科副护士长
付宏宇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影像科副主任
蒋永丽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孕产妇保健科副主任
王 璇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财务科副科长
张亚萍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儿童生长发育科副护士长
葛楠楠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科副科长
赵 红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
齐光磊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孕前保健科副主任
陈彦君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妇科副主任
职责:在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负责妇幼保健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指挥、协调、督促、检查现场工作;必要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求指导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医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院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医疗救治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五、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专业技术组织保障
(1)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2)演练。
按照统一计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2.宣传教育
由健康教育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
七、附则
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烟台市蓬莱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