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德医风执业,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切实履行以下承诺:
一、履行执业准则
1.始终秉持医学伦理,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
2.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沟通和解释医疗方案,并征得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的同意。
3.维护医患关系和谐,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歧视患者,不侵犯患者的隐私和个人权益。
4.注重职业操守,不违反职业道德,不索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5.公正、客观、科学地对待医疗纠纷,不隐瞒真相,及时向患者和相关部门报告医疗意外及不良事件。
二、依法行医
1.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活动,不组织、指使他人实施非法行为。
2.遵循医疗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妥善管理医疗机构和个人行为,杜绝过度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3.讲究学术道德,不虚报、夸大医疗技术和治疗效果,不参与虚假广告宣传,不进行非法医疗广告。
4.不得于非执业地点从事兼职行医行为,不得超执业范围行医。
三、保护个人信息
1.严格遵守患者个人隐私保护法规,不泄露、不纂改、不滥用患者个人信息。
2.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3.加强信息安全技术和措施,防范、排除信息泄露和攻击风险,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本承诺自即日起立即生效,终身有效。如违反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业处罚,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张格庄镇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