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烟水字〔2022〕65号
各区市水利(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利建设市场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流程
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流程,施工招标可与监理招标同时进行;在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中,推行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效减少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前期工作时限。
二、规范投标保证金缴纳及差异化管理
招标人应当明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金额和时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支票、现钞等,以及由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鼓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时实施差别化费率,招标人可根据“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分级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高于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高于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5%,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以下(含A级)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高于合同金额的1.8%。
三、明确交易场所管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部进入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烟台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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