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行人上高速
3月21日10时30分许,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正欲跨过护栏企图进入高速公路。执勤民警立即下车查看。经询问得知行人为高速公路附近村庄居民,干完农活便从小道走上高速,希望抄近路回家。民警立即指出行人上高速的危害性,随后将其安全送离高速公路。行人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上高速。
行人因侥幸心理、为图方便而走上高速公路的事件不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牢记心中。宁愿多走千步远,不走高速一步险。回家最快捷的路永远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