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D202108280023 | 黄务街道办事处华西社区(原名西珠岩村),2013年左右社区建设高铁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被堆放在村南侧的40多亩耕地,且靠近夹河水源地污染环境,希望将建筑垃圾运出;并且刮风时,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扬尘都被刮到夹河里。 | 烟台市芝罘区 | 土壤 | 8月29日,芝罘区组织黄务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务街道华西社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修建高铁产生建筑垃圾堆放在村南40亩耕地”问题,对举报人反映的华西社区村南青年南路以西、河滨路以北、河滨路西珠岩村路口以东、西珠岩村以南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经查,未发现华西社区南侧区域存在2013年建设高铁遗存建筑垃圾堆放情况。 2.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靠近夹河水源地污染环境,且刮风时产生扬尘”问题,对华西社区靠近夹河沿岸地带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在华西社区河滨东路路南侧存在一处裸露场地,占地面积约20余亩,位于外夹河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经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测绘,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目前为闲置状态,场地土地裸露,存在一定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黄务街道会同华西社区,现场约见了该处土地承包人,该承包人表示其计划在下季种植农作物,目前其正在做种植土地整理准备工作。该承包人已开展种植土覆盖,待整理完成后下季种植前,要求承包人临时采取覆盖网防止扬尘污染。截至9月2日,承包人已完成绿网覆盖。 | 已办结 | 无 |
2 | X2SD202108290004 | 金莱食品公司在村西沙岭就地掩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臭气熏天,污染水渠,用机械设备毁坏柳树松树二百多颗,破坏生态环境。 | 烟台市莱州市 | 土壤 | 8月29日,莱州市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以及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烟台莱州市金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土山镇龙环前路370号,方杨村西,主要从事畜禽屠宰、养殖及速冻食品加工。 2.举报地块位于金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侧和西侧,面积约8亩。根据信访人指认,调查组现场对3个点位开挖,挖深约2.5米,可见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没有发现动物尸体,没有明显异味。 3.现场无水渠,东侧30米有废弃水井一处。我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查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森林管理一张图》,举报地属于其他草地。经对比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历年电子天地图,2008年以来,两地块均无林木。经核实,现场无林木损毁痕迹。 针对所发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2021年9月1日,我市委托山东省地质测绘院,对该举报地块启动编制《土壤损害调查报告》和《土壤修复治理方案》。 | 部分属实 | 我市将根据《土壤修复治理方案》,开展该区域生态环境治理,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2SD202108290043 | 万斯特公司每天偷排大量电镀重金属污水,车间内无环保设施,大量机械粉尘直排室外,一遇到检查就减产停产。 | 烟台市莱阳市 | 水 | 8月29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莱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烟台万斯特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龙门东路31号,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是钢质薄壁镀铬缸套。 1.关于万斯特公司每天偷排大量电镀重金属污水问题。经查,该公司建设了日处理能力48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因产能降低实际日产生污水1立方米左右,安装了污水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通过现场查看,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重金属达标排放,未发现有其他排污口或暗管偷排电镀重金属污水情况。 2.关于车间内无环保设施,大量机械粉尘直排室外问题。该公司产品采用低碳钢作为原料,加工过程中主要生产工序使用切削液、珩磨液、研磨液等湿法作业,根据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证,车间不需要建设除尘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大量机械粉尘直排室外问题。 3.关于一遇到检查就减产停产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历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都正常生产,调取企业今年每月用电量显示企业生产平稳,不存在企业通过减产停产躲避检查情况。 | 部分属实 | 莱阳市政府要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4 | X2SD202108290029 | 白藤口白土矿区每天大规模挖掘白土,造成大量粉尘污染,形成巨大的矿坑,还利用矿坑填埋工业垃圾、工业废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烟台市莱阳市 | 土壤 | 8月29日,莱阳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柏林庄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投诉反映的白藤口白土矿区共有两家矿山企业,分别为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白土矿和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其中,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白土矿新设于2009年12月5日,采矿许可证号:C3706002009127130089316,于2017年12月5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予以延续,矿区面积0.0453km2;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新设于2005年2月1日,采矿许可证号:C3706002010027120089167,有效期:2020年8月28日至2028年8月28日,矿区面积0.1128km2。 1.关于“白藤口白土矿区每天大规模挖掘白土,造成大量粉尘污染,形成巨大的矿坑”问题。经查,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白土矿自2017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再未进行开采,矿区入口已于2019年4月份进行了封堵,矿区周边也设置了围挡,该矿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投诉反映的矿坑系矿山企业持证期间开采遗留。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今年以来一直停产未开采,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投诉反映的矿坑系矿山企业持证期间开采遗留。 2.关于“利用矿坑填埋工业垃圾、工业废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现场核实,未发现两家矿山企业利用矿坑填埋工业垃圾、工业废物等问题,但矿山企业在前期开采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 部分属实 | 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白土矿已列入《莱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方案》柏林庄西侧治理片区(1区),计划于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完成相关生态修复工作;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目前为持证矿山,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水质检测及水位、水量监测记录。 莱阳市政府责成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白藤口白土矿区的监管力度,安排执法人员开展24小时不定时巡查,并利用已设立的“天眼工程”对矿区进行全面监管,杜绝私采滥挖、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5 | X2SD202108290031 | 莱阳市荣盛福利印染有限公司每天偷排重金属污水达1000立方米,印染污泥非法倾倒,一来检查就减产停产。 | 烟台市莱阳市 | 水 | 2021年8月29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团旺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莱阳市荣盛福利印染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团旺工业园内,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针织布。废水主要产生于退浆、煮炼、漂染、脱水工序,按照要求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废水进入莱阳市团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次集中处理。 1.关于每天偷排重金属污水1000立方米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市场原因停产,调取近半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日均排水600立方米,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根据环评论述和现场核实,该企业原辅材料及工艺均不含有毒重金属成份,因此废水中不含有重金属。通过现场勘察,未发现有暗管和偷排污水现象。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包含重金属)进行取样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关于印染污泥非法倾倒的问题。现有污水处理工艺为:原水加脱色絮凝剂到综合池,经搅拌均匀后进入气浮机,清理杂质后达标排放到莱阳市团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来源于气浮机清理过程产生的杂质,暂存于污泥池中,年产污泥约为0.8吨。根据环评验收要求,污泥全部定期清掏,用于公司院内菜地堆肥使用,不存在非法倾倒的现象。 3.关于一来检查就减产停产的问题。该公司因市场原因生产不连续,近期从8月28日至30日停产,今年以来累计停产7次、共计26天,该公司从8月31日已恢复生产。通过调取企业用电量和废水排放情况,该企业在4月的省环保督察期间产量正常,因此不存在因为检查就减产停产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同时,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泥按要求清掏还田,严禁非法倾倒。 | 已办结 | 无 |
6 | X2SD202108290005 | 小区南侧至湖边200米宽度范围内土地规划性质为滨海公园生态用地,碧桂园在2016此修建水泥硬化路一条,车辆通行时尘土飞扬,噪声扰民,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烟台市海阳市 | 噪音 | 8月29日,海阳市组织辛安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小区南侧至湖边200米宽度范围内土地规划性质为滨海公园生态用地,碧桂园在2016年修建水泥硬化路一条”问题。经查阅碧桂园方于2015年6月获得国有用地审批手续,2016年为进行双水湾二期一、二期三工程施工,修建施工临时道路,该水泥路所占地块属于建设用地,不是滨海公园生态用地。但该路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施工结束后应予以拆除。 2.关于“车辆通行时尘土飞扬,噪声扰民,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经了解,2016年水泥路建成后,由于工程施工,往来施工车辆较多,产生扬尘和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2020年7月双水湾二期一、二期三项目竣工,同年8月,该道路封闭,禁止车辆通行,水泥路入口处可容纳自行车或电动车通行,其他车辆无法通行。 | 属实 | 辛安镇责令开发商海阳鸿辉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整改。8月29日,对现场已硬化路面进行破除和场地整平,种植草种,恢复该地块绿化功能,8月31日问题整改完成。 | 已办结 | 无 |
7 | D2SD202108280028 | 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办事处台湾村小区东区,东围墙外以东的山体底盘被挖开,挖开后有裸露的山石,希望恢复山体原貌。 | 烟台市莱山区 | 生态 | 8月29日,莱山区组织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莱山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台湾村小区东区东围墙外以东没有施工,山体底盘被挖开情况不属实;2、台湾村小区二期正在施工,东区南侧正在修建防火通道和山体护坡,整个工程均在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山体开挖处已取得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开挖位置已经莱山区自然资源局现场落点核实,无异议。 | 部分属实 | 黄海路街道继续与周围居民加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降尘、降噪相关措施,确保文明施工。 | 已办结 | 无 |
8 | X2SD202108290018 |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周家岘村西北方山坡农业用地大肆违章建设搅拌站、石子厂、石料厂。搅拌站紧邻烟台市一类水源地,严重破坏耕地;厂区内无排污处理设备,废水直接流入门前沟渠,对其周边环境产生恶劣影响;粉尘污染严重;搅拌站夜间开工,石子厂的大货车从傍晚开始一直运作到凌晨,机器轰鸣声巨大,导致周围居民无法正常作息。村民多次向福山区有关部门反应未果。 | 烟台市福山区 | 大气 | 8月29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门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门楼镇周家岘村西北方山坡,实为该村东北方的烟台恒一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搅拌站、石子厂所使用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堆料场所使用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不存在占用农业用地情况。其搅拌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其石子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审批,2021年5月建设完毕,因安全生产要求尚未正式投产,正式投产后将开展自主验收。 2.该公司不在烟台市门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其占地约82.6亩,其中建设用地53.9亩,未利用地28.7亩,不存在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 3.该公司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其冲洗厂区的降尘水流入沉淀池,因其厂区出口主要道路为斜坡,冲洗该处的降尘水流入院外路旁沟渠(公路雨水排水沟渠)。 4.该公司混凝土项目建有储料棚,粉料筒仓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其石子、机制砂生产项目配备喷淋装置,破碎工序配备布袋除尘器。其厂区硬化,定期洒水喷淋抑尘。2021年8月3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扬尘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5.针对噪声问题。2021年8月3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周家岘村、石臼村)昼间、夜间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经实地察访周边村民,有居民反映其大货车卸料时产生的偶发噪声对其产生一定影响。 6.2021年4月-5月共接到关于该企业的群众信访举报4起,生态环境部门均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对其存在的厂区内扬尘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2.125万元,企业已按要求整改。 | 部分属实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责令该公司在厂区出口主要道路斜坡底部设置截流槽,将厂区斜坡冲洗降尘水全部收集至沉淀池,并定期清理,禁止排入路旁沟渠。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时调整卸料时间,避免夜间等村民休息时间卸料,最大程度降低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9 | D2SD202108280046 | 初家街道办事处凤凰山水库北库区,一年四季水库都有漂浮的死鱼,水体发黑并且浑浊,每逢夏天都会有发臭的异味,影响周围居民开窗,水库内杂草丛生,淤泥很厚,每逢冬天只有杂草以及漂浮的生活垃圾。只要有环保进行督查,就会有人员进行捡拾生活垃圾和处理死鱼,只要过了环保检查时间,就会一直存在生活垃圾和死鱼。2021年4月,北区水库属于旱季,水库内无水,山东省环保督察时,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使用挖掘机以及人工捡拾垃圾之后将生活垃圾填埋在水库底部的四周,现在水库内有水,但生活垃圾还在水库底部,污染水体。 | 烟台市莱山区 | 水 | 8月29日,莱山区组织初家街道办事处、莱山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凤凰山水库水面面积约350亩,库容175.5万方,属小一型水库,为城市景观湖,非水源地。凤凰山水库水源主要来自雨季上游庙后水库泄洪及周边市政雨水管网内的雨水汇入。库内水随逛荡河入海,不提供市民用水。经前期溯源,未发现污水汇入情况。凤凰山水库分为南库、北库,库面相连,地势北高南低。信访投诉区域位于凤凰山北库,水面面积约30亩,平均水深不足1米。 1.关于“一年四季水库都有漂浮的死鱼,水体发黑并且浑浊,每逢夏天都会有发臭的异味,影响周围居民开窗”问题。该问题不属实。北库水位较浅,水流缓慢,溶解氧偏低,容易导致死鱼情况,现场发现零星死鱼漂浮,不存在一年四季都有漂浮的死鱼情况。8月29日,莱山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取湖内对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pH(无量纲):7.7,高锰酸盐指数(mg/L):8.1,化学需氧量(mg/L):34,氨氮(mg/L):0.456,总磷(mg/L):0.28,溶解氧:(mg/L):1.87。除溶解氧指标略低外,其他指标均达到V类水质标准。现场水质无明显异味,无水体发黑、浑浊情况。 2.关于“水库内杂草丛生,淤泥很厚,每逢冬天只有杂草以及漂浮的生活垃圾”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水面有杂草,为自然生长水草,水库周边未发现倾倒生活垃圾现象。水库内漂浮少量枯草、树枝等杂物,为雨季上游河道冲刷所致。初家街道委托第三方烟台市山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定期对水库内的杂物、漂浮物进行清理。 3.关于“只要有环保进行督查,就会有人员进行捡拾生活垃圾和处理死鱼”问题。该问题不属实。初家街道根据湖长制要求,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杂物、漂浮物等进行清理,不存在为迎检临时突击清理的情况。 4.关于“初家街道办事处使用挖掘机以及人工捡拾垃圾之后将生活垃圾填埋在水库底部的四周,现在水库内有水,但生活垃圾还在水库底部,污染水体”问题。该问题不属实。2020年底凤凰山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因工程需要,将凤凰山水库水位放至最低,露出北侧水库湖底。2021年4月,初家街道委托烟台市山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对水库内的杂物、漂浮物进行清理,并由工作人员捆绑或装袋运离现场,不存在将生活垃圾填埋在水库底部的情形。 | 部分属实 | 目前,初家街道办事处已对凤凰山水库内的漂浮物、杂草、死鱼等进行了清理,共出动垃圾清运车1辆,清理打捞船2只,工人11人,共清理山洪冲刷河道进库垃圾和杂草0.5吨。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莱山区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初家街道、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水库以及河道周边排污点进行全面排查溯源,长效管理,动态清零。同时,继续委托第三方烟台市山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加大清理频次,及时对水库内的枯草、树枝等漂浮物全面清理。二是莱山生态环境分局已针对水库水质溶解氧低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三是莱山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清淤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并于汛期结束后10月上旬开工。四是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开发商碧桂园,配合做好凤凰山水库北库区清淤及岸边景观提升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D2SD202108280041 | 自卸车、渣土车等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经常在二十里店镇泰基市政有限公司里的搅拌站工作,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排气筒是黑烟,闻起来气味很呛。 | 烟台市海阳市 | 大气 | 8月29日,海阳市组织二十里店镇、交通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海阳市泰基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建设内容为沥青搅拌站,举报中反映的自卸车、渣土车为企业租赁的运输沥青等产品的运输车辆。通过调查,为该企业提供服务的重型自卸货车总数32辆,均通过车辆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经交通部门核实,3辆车辆无道路运输证。由于该企业与进出主干路(岚丁线)连接路段为一段上坡路,导致个别运输车辆在满载低速档运行加油时出现冒黑烟现象。 | 属实 | 1.二十里店镇要求企业对进出口处进行改造,减缓路面坡度,避免进出车辆急加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2.二十里店镇要求企业租赁运输车辆时严格审核,确保租赁车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具有交通道路运输证且通过公安部门年检,车况良好。同时安排专人对进出厂车辆进行监督,要求进出厂车辆驾驶员平稳加速,避免车辆冒黑烟问题发生。 3.目前交通运输部门将3辆无道路运输证车辆全部予以查扣,并按照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处理。 4.交通、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上路车辆合规运行、达标排放,对发现冒黑烟等问题车辆从严从重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1 | D2SD202108280042 | 夏邱镇小初家村西南方向靠近三兰公路紧邻的河道中被涌泉石材厂石材磨光工序产生的水污染,废水直接排放到村内的河中,厂内没有循环水沉淀池,石磨光机产生苯系物等有毒物质,对河道造成严重污染。 | 烟台市莱州市 | 水 | 8月29日,莱州市组织夏邱镇政府、莱州市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举报反映的“涌泉石材厂”,实为莱州市泉涌石业有限公司,位于夏邱镇小初家村。2020年8月高某刚租用该处厂房,注册成立莱州市夏邱镇宏生源石材厂,取得营业执照,并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主要从事石材半成品加工经营。生产加工设备有红外线切机2台,无磨光设备。生产工艺是花岗岩板材半成品---切机切割---花岗岩板,切割工序进行湿法作业。 2.企业建有二级沉淀池,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经对企业周边进行查勘,夏邱镇小初家村西南方向靠近三兰公路处无河道,企业南侧墙外有一条排水沟渠,厂区内西南角有一雨水排口通往该沟渠,沟渠内有积水。8月29日,莱州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间沉淀池和企业外沟渠进行取样检测,均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苯系物。企业外沟渠水质检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五类标准限值,企业未对沟渠造成污染。巡查厂区发现,企业厂区及车间地面有石材碎渣、积尘现象。 | 部分属实 | 莱州市责令企业对车间及厂区的石材碎渣、杂物、积尘进行清理。企业已于8月31日完成。下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避免石材碎渣、积尘等随雨水外溢。。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