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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征集时间:
2021-05-07 至 2021-06-06
征集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我要提意见:
公告内容:



 

为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代拟了《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57日至66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6920563

电子邮件ytshbjdqk@yt.shandong.cn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2011室

邮     编264000

 

附件:   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

 


草案解读:

一、办法制定背景

十四五期间,国家、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的出台,对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为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市政府将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列入2021年重点立法项目,对于持续深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办法制定过程

为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赴济南、日照、济宁等城市进行了学习调研,先后3次书面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6个相关部门意见,并广泛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反复修改研究完善,经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论证后,1229日按程序提交市政府10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123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发布152号政府令予以公布。

《办法》主要内容和特点

《办法》包括总则、防治职责、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三十三条。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一是多方协同治理,形成治理合力。办法明确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公安7部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作用,突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形成政府、部门、镇街、村居、责任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治理模式

二是监管全面覆盖细化防治措施办法》在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等重点扬尘污染防治领域外,还涉及港口码头物料堆放及装卸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等领域做到全面覆盖《办法》在主要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管线与道路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港口码头物料堆放及装卸领域扬尘防治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

是强化管力度、惩处违法行为《办法》明确了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应依法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和场所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办法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衔接,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必惩,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立法刚性。


意见征集结果:

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5月7日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6月6日,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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