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第二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日期:2021-04-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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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4月18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二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二批2021年4月10日)之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截至目前,第二批交办25件案件(其中省督察组重点交办3件),受理25件,已办结17件,阶段性办结8件,责令整改17家单位,立案处罚1家。

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第二批2021年4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访受〔2021〕0410001

来电

芝罘区逸城水岸小区西侧、北侧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小区北侧有垃圾场,环境脏乱差,一起风垃圾满天飞;小区北侧板房居民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生活污水直排夹河,影响夹河生态环境;小区北侧有一片坟地无人管理,有焚烧花圈、纸钱等影响环境问题,且乱挖坟地影响地下水;小区位于夹河东侧,生态绿化不好,沙尘问题严重,且无排水设施,雨天沙尘造成淤泥,影响出行环境。

芝罘区

水、固废

经只楚街道现场核查,逸城水岸小区西侧为修建配套路所挖土堆,道路工程正在施工;小区北侧目前正修建小区配套路,施工挖掘出的建筑垃圾堆积路旁,导致小区北侧环境脏乱。

小区北侧板房2019年已拆除,无居民居住,不存在居民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小区北侧为楚新社区墓地(原宫家岛居民区祖坟),并无新坟,不存在乱挖影响地下水问题。因清明节刚过,坟头有压纸现象。

小区西侧为施工路段,施工期间存在沙尘问题。因小区周边德忠路未纳入城市路网管理,无排水系统,雨天易形成积水,影响居民出行环境。

1.小区西侧、北侧区域正修建玺萌配套路,属施工工地,街道办事处已责成施工单位对西侧土堆加以覆盖。

2.对北侧垃圾已进行遮盖,待道路完工后集中清理。

3.已组织工作人员对北侧坟头垃圾进行清理,目前正规划墓地,预计12月底启动选址搬迁。

4.强化玺萌配套路修建工程洒水作业,杜绝施工过程中扬尘产生。

5.该处道路已纳入市区2021年城建重点项目,将结合玺萌小区北侧及西侧配套道路修建,一并解决该处道路破损、积水、堵塞等问题。



2

访受〔2021〕0410002

来电

芝罘区青年南路黄务街道华西社区南侧有约60-70亩良田被孙某某堆放建筑垃圾,影响环境,要求尽快清理、恢复原状。

芝罘区

固废

经现场排查,未发现华西社区南侧约60-70亩良田被堆放建筑垃圾的现象。在反映人描述地域,发现一处约5亩大小的一般农用地,地面堆有建筑垃圾。该土地为华西社区居民孙某租赁的一般农用地,不属于耕地。

1.当地街道办事处要求土地租赁人孙某5日内将建筑垃圾清理,并恢复土地原貌。

2.下步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地域的巡查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

3

访受〔2021〕0410003

来电

牟平区高陵镇后岩村存在多个养猪场,臭味熏天,夏天村民都没法开窗通风,污水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牟平区

水、大气

1.针对反映“牟平区高陵镇后岩村存在多个养猪场,臭味熏天”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现场勘察,牟平区高陵镇后喦村周边共有6处畜禽养殖点位,其中规模化养殖场2处,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的4处。其中:

崔某铭共有2处养猪场分别位于后喦村村东北和村北。村东北处养猪场距村庄约470米,达到畜禽规模化养殖标准,已进行环保备案,并按要求配套建设养殖粪便堆放场,场地已硬化,建有防雨棚;建设了养殖废水收集池,采取防渗措施。现场发现紧靠该养猪场粪便堆放场北侧有5个土坑(面积约900平方米),存有养殖废水,未采取防渗措施,附近沟渠内有养殖废水外流痕迹;村北处养猪场距村庄约350米,暂时停养,已配套建设养殖粪便堆放场所,场地已硬化,但防雨棚损坏,地面有破损,周转池采取防渗措施但未加盖,养殖废水收集池已采取防渗措施(已加盖)。现场发现在该养猪场东侧有3处土坑(面积约500平方米),存有养殖废水,未采取防渗措施。

潘某胜养殖户,位于后喦村东废品站旁,距村庄约300米,未达到畜禽规模化养殖标准。现场发现该养殖户存在污水池损坏且无盖,部分养殖污水外排,无粪便堆放场的问题。

孙某香养殖户,位于后喦村东北方向,距村庄约240米,未达到畜禽规模化养殖标准。现场发现该养殖户存在未配套建设粪便堆放场和污水收集池的问题。

邹某军养殖户,位于后喦村村北,距村庄240米。未达到畜禽规模化养殖标准。现场发现该养殖户存在粪场未加盖、沉淀池未做防渗也未加盖的问题。

王某传养殖户,位于后喦村西南方,距村庄170米。未达到畜禽规模化养殖标准,粪污配套齐全,污水无外排。

2.针对反映“污水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生活环境”问题,烟台市牟平环境监控中心对牟平区高陵镇后喦村崔某铭养猪场内自来水龙头(地下水)提取水样1份。经检测,氨氮、耗氧量、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Ш类标准。

1.针对村东北侧崔某铭养猪场粪便堆放场北侧5个土坑存有养殖废水,未采取防渗措施问题,烟台市牟平环境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对土坑内的养殖废水进行合理化处置。

2.针对村北侧崔某铭养猪场东侧3处土坑存有养殖废水,未采取防渗措施问题,烟台市牟平环境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对土坑内的养殖废水进行合理化处置。

3.针对潘某胜养殖户、孙某香养殖户、邹某军养殖户存在的问题,由高陵镇政府、农业农村局负责督导按要求整改。



4

访受〔2021〕0410004

来电

2018年,莱州市金仓街道仓北村王某某育苗厂烧锅炉用的化工原料,两次泄露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流入沙土中进入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污染,给养殖户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希望尽快调查处理。

莱州市

大气、固废

经调查,王某某供认燃料油(为锅炉用醇基燃料油)在操作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后因吊罐过程中阀门损坏,导致燃料油二次泄漏。2018年6月19日,王某某自行将罐底泄露油污进行清理,将约15方含油沙土倾倒在厂区东南侧垃圾场内。6月20日,原莱州市环保局制定《莱州市金仓街道仓北王某某储油罐撒漏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6月21日,联合金仓街道办事处、仓北村对漏油现场进行挖掘清理,合计挖出含油砂土约280方,堆放在经防渗处理的空地并用塑料布全部苫盖,上方用苫布覆盖密封,挖掘后的大坑使用新沙土回填,并用塑料布进行苫盖。
2018年8月25日,原莱州市环保局委托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对养殖场区域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鉴定,2019年3月,该中心出具《莱州市仓北村海岸带区域井水油污染司法鉴定意见书》(鲁海司鉴字〔2019〕第9号),鉴定结论为:信访人大棚养殖池内石油烃没有超过海洋生物质量标准,不会直接导致大菱鲆死亡。2019年4月3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会同金仓街道邀请专家对信访人进行回复,信访人不同意此鉴定结果,期间一直坚持养殖池内大菱鲆鱼死亡与王某某泄露燃料油有关。

2020年10月,金仓街道委托莱州市海洋发展与渔业局聘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对养殖户地下水水质情况及死亡大菱鲆进行取样分析,2020年11月该所出具《莱州市金仓街道仓北村部分工厂化养殖用井水油污染评价报告》,鉴定意见为:(1)金仓街道仓北村受燃油泄漏污染区域地下水石油类含量不影响开展大菱鲆工厂化养殖;(2)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石油类含量呈指数性下降趋势,目前处于缓慢下渗阶段,不会出现更大的环境污染效应;(3)死亡鱼类与漏油事故无明显关系。

2018年6月至今,信访人数次通过信访渠道表达诉求,并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查期间投诉,要求对污染导致的养殖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该诉求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建议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人不采纳,坚持通过信访途径解决。

2020年4月,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倾倒的15方含燃料油沙土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出具《莱州金仓街道仓北村15方污染沙土危险特性鉴别报告》,鉴定15方受燃料油污染的沙土为危险废物。
2020年5月25日,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将王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移交至莱州市公安局。2020年7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了刑事拘留。2020年11月27日,莱州市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王某某污染沙土鉴定费用、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共计1224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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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访受〔2021〕0410005

来电

芝罘区逸城水岸小区夹河东岸附近果农喷洒农药影响夹河水质;滨海东路西海岸小区西侧靠近海边位置栈桥附近存在管道污水直排入海问题,导致海水呈黄绿色。

芝罘区

水、其他

经对逸城水岸小区及夹河东岸周边区域现场查看,未发现果园、果树。夹河东岸附近滩地内,夹河管理处春季种植约100亩白蜡树,未喷洒农药。

西海岸小区西侧,因部分市政污水管路堵塞,污水外溢进入雨水管网流入海中。

目前,芝罘区相关部门正在对信访反映的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已污染雨水管道进行冲刷,现已查出堵点2处,力争4月20日前排查清理完毕;下一步,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综合执法局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访受〔2021〕0410006

来电

芝罘区幸福南路长城宾馆西侧诚辉水产冷冻机噪声扰民严重。

芝罘区

噪声

经调查,福建诚辉水产室外冷冻机启动使用时有噪声,达到设定温度后机器停止运作不再产生噪声。2021年4月11日,幸福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协调福建诚辉水产制定问题解决方案。经充分沟通,双方同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制定检测方案并进行噪声检测。4月12日,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完成第一次检测。4月14日,检测机构出具了烟台净朗字2021年第04034号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检测报告,显示两次监测时段噪声为56.6分贝和58.8分贝。因福建诚辉水产位于烟台市区环境噪声2类标准适用区,监测时段噪声符合60分贝昼间限值。夜间噪声检测报告尚未取得,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督促业户做好隔音工作,采取安装隔音板、吸音棉等措施减少噪声扰民问题。如夜间噪声检测超标,将依法查处。



7

访受〔2021〕0410007

来电

莱阳市河洛镇李家楼村村北边狐狸养殖场,一到晚上气味刺鼻,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莱阳市

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狐狸养殖场位于李家楼村北,原为河洛镇大龙川沟村砖瓦厂。2015年,宫某东承包此处15亩废弃土地,建设了该狐狸养殖场,主要养殖蓝狐,现存栏780只,年出栏约3000只。现场检查时,发现气味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蓝狐主要食用的鸭架子、杂鱼等食物蒸熟搅碎后的气味;二是蓝狐身上自带狐臭味;三是蓝狐粪便的气味。按照养殖要求,需要在蓝狐食物中添加生物除臭剂,使其食物在体内经过生物除臭分解后排出体外,做到粪便无臭味;通过对蓝狐体表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蓝狐自身狐臭;定期对蓝狐圈舍喷洒除臭剂和消毒粉去除臭味。但该养殖户为了节约成本,未按规定周期使用生物除臭剂和消毒粉,同时蓝狐粪便清理也不及时,有露天堆放现象,造成养殖场附近有异味。

1.责令养殖户立刻清理养殖场内圈舍底下的狐狸粪便及养殖场外露天堆放的狐狸粪便,积存粪便已于4月12日上午全部清理完毕,并要求养殖户定期将粪便清运还田。

2.责令养殖户按照生物除臭剂规定使用标准对蓝狐体表、圈舍及食物每3天进行一次全方位、无缝隙喷洒,并针对气温逐渐升高的现状,加密喷洒时间间隔,最大程度去除臭味,确保养殖场外无异味。

3.由河洛镇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每三天进行一次巡查,现场督导整改,防止养殖场再次出现异味。


4.养殖户已向镇政府出具承诺书,保证彻底整改到位,不再发生异味扰民问题。



8

访受〔2021〕0410008

来电

芝罘区卧龙园区海特路与马山路交界处东和科技园区西区烟台展腾广告,在切割作业时会产生刺鼻气味气体,影响居民工作生活环境,已反映多次未根本解决问题。

芝罘区

大气


1.企业基本情况。烟台展腾广告有限公司位于芝罘区海特路14号东和科技园配套金晶厂房一层,成立于2020年8月,主要从事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经营,主要生产工序为:在PVC板和亚克力板上进行雕刻和打印。


2.前期处理情况。2020年10月27日,根据信访投诉,芝罘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市环境执法支队进行现场检查,对该公司激光雕刻、打印废气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行为,要求配套废气处理收集设施。2020年11月9日,该公司将激光雕刻机、UV打印机进行密闭,产生废气经收集、UV光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2021年3月,该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VOCs、苯、甲苯、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DB37/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排放标准。


3.现场检查情况。该公司厂房内建有1台激光雕刻机、1台机械雕刻机和2台UV打印机,检查时正在运行,UV光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4月12日上午,芝罘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对该公司排气筒有组织废气进行检测,4月13日上午,对该公司北门、北窗、南窗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VOCs、苯、甲苯、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DB37/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排放标准。该公司周边均为卧龙工业园区企业,无居民区,公司周边未闻到刺鼻气味。

针对该企业激光雕刻及UV打印车间气味问题,芝罘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激光雕刻、UV打印过程中务必保持密闭状态,严禁开门开窗,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定期开展废气检测,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



9

访受〔2021〕0410009

来电

牟平区养马岛中冶沁海云墅售楼处北边海滩上堆积黑色的淤泥和垃圾,影响海边生态环境。

牟平区

固废

中冶沁海云墅北侧海边为牟平区确定的积雪倾倒点,堆放的不是淤泥,而是冬天城区道路清理的积雪,积雪中夹杂有道路积土和少量生活垃圾。3月10日,牟平区已安排相关部门定期对积雪融化后暴露出的残存垃圾进行捡拾清理,做到随化随清,并多次雇佣挖掘机对表面暴露出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4月10日接到该信访件时,牟平区正在对该点位进行清理。4月10日上午,牟平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宁海街道办事处再次到现场进行现场办公。截至11日晚,该处积土、垃圾已清理完毕。

加大巡查力度,继续定期组织人员对该处点位进行卫生清理,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

访受〔2021〕0410010

来电

芝罘区只楚街道西玉树庄村外夹河边上的产沙厂,沙厂储存、加工作业时产生扬尘,严重影响附近果农果树的产量,造成果树减产严重。

芝罘区

大气

芝罘区只楚街道西玉树庄村外夹河边共有两处沙石销售点,进行筛沙销售,无加工作业。现场有沙堆近3000吨,遇有大风天气,易形成扬尘。

街道办事处已将两处沙石销售点取缔,在做好扬尘防治前提下,已于4月16日全部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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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访受〔2021〕0410011

来电

牟平区观水镇大泮口村北河道存在清淤采砂行为;河道采砂至河床底部,产生破坏堤坝的问题,希望尽快调查处理。

牟平区

其他

经查,2020年8月,牟平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2020年度牟平区高标准农田项目,观水镇大泮口村为该项目建设村之一,根据工程要求需在该村河道中建设4道拦水坝。

1.关于群众反映的清淤采砂问题。经现场调查,由于前期该村河道内累积的生活垃圾、杂草和乱石较多,不仅对河流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且影响正常行洪。为提高河道存蓄灌溉用水和行洪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施工方使用淤积的乱石建造拦河坝上游的围堰、渗渠,并用装卸车将生活垃圾和淤泥杂草运出。

2.关于群众反映河道采砂至河床底部问题。经查阅施工图纸及《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投标文件》,施工方在监理方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施工涉及标准进行施工,不存在施工清淤至河床底部的问题。

3.关于群众反映破坏堤坝问题。经现场调查,目前施工方正在修整河道内约50米长的堤坝内河段,在该部分河段坝坡迎水面5米范围内取用河道乱石,用于施工建设,取石后施工方需修整该段河道,并非群众反映的破坏堤坝行为。




12

访受〔2021〕0410012

来电

招远市金岭镇红绿灯南50米再往东100米,空地堆放旧轮胎和废旧杂物,长期滞留污水发出臭味,生活垃圾随意堆存,臭味扰民。

招远市

大气、水

经现场查看,发现一轮胎维修部,有轮胎和杂物堆积,现场未发现污水。

督促村委及该轮胎经营部针对反映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出现反弹。截至11日下午17时,该处堆放轮胎和垃圾已清理完毕。



13

访受〔2021〕0410013

来电

芝罘区黄务街道夹河流域从珠岩河至入海口区域内存在非法电鱼问题,破坏河流鱼类等生物资源,影响河流生态。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芝罘区

生态

由于预报11、12日风雨较大,不具备电鱼的条件,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组织辖区执法人员于4月13日上午赶赴相关河段进行全面排查,先后在芝罘区西珠岩村、福山区绍瑞口村附近河段的草洲中发现4艘自制铁皮船、1个木排,2个电瓶。当日未发现电鱼行为。

据现场调查了解,夹河电鱼者主要是沿岸少数村民和外来人员流动作业,经常三三两两在河里的草洲中与管理人员打“游击”。对此,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执法,坚持定期检查、巡查,并在沿岸设置公告牌公开举报电话,发现和接到投诉即时查处。

执法人员将查获的4艘自制铁皮船、1个木排、2个电瓶暂扣至扣押点,并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责成两区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电鱼行为;市支队将做好执法巡查并适时组织联合执法;积极与夹河主管部门对接,加强河道管理,有效遏制电鱼行为。



14

访受〔2021〕0410014

来电

福山区奇泉路福利来福山交警队旁边10米范围,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产生扬尘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福山区

固废

经查,反映问题中“福山区奇泉路福利来福山交警队旁边10米范围”系福山区万和城小区西侧围墙外一处闲置土地,万和城小区建设时在此处遗留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4月7日清洋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始清运此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4月11日现场检查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经清理,开始平整场地、播撒草种进行绿化,群众信访投诉时正处于整治清运期间。

清洋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并已于4月13日完成草种播撒。在草种破土以前,对该区域进行覆盖抑尘。



15

访受〔2021〕0410015

来电

招远市金岭镇金翅岭金矿新建设的尾矿库,距离上刘家村一二百米,大风天气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招远市

大气

1.
经查,所反映尾矿库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翅岭金矿孙家沟尾矿库,用于贮存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一般固废),尾矿库位于金岭镇上刘家村东南方向约550米处,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中Ⅰ类场选址的相关规定。

2.该尾矿库因矿山产业安全整治于2021年2月3日停产至今,库区配套有喷淋系统进行喷淋抑尘,库内干滩覆盖抑尘网,现场未见扬尘。


4月11日,经现场检测,尾矿库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持续加强对该尾矿库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尾矿库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做到每天不间断巡查,及时对破损的防尘网进行更换;不定时进行喷淋,每天不低于5个小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特别是在风力较强时,进一步强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喷淋时间每天不低于9个小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6

访受〔2021〕0410016

来电

龙口市东江街道毡王村西侧,在公交32路车站牌南15米左右,有1家无环评手续的工厂,生产橡胶辊子,异味扰民严重。

龙口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工厂位于东江街道毡王村西侧,距大脉张家村约260米,该加工点场地系工厂负责人从东江街道大脉张家村村民处租赁,主要生产养鸡笼辊子,年产量500个左右。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

2.2021年4月11日现场核查时未生产,现场有2台停用车床,1台废弃压型机,原料和产品若干,院内晾晒有部分橡胶边角料,存在轻微橡胶异味。

2021年4月11日,现场要求工厂负责人立即清理原料、设备及产品。4月14日,该加工点内原料、设备及产品已全部清理完毕。



17

访受〔2021〕0410017

来电

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鑫怡小区二期8号楼南侧空地未按规划建设绿地,垃圾遍布。

招远市

其他

经现场实地查看,发现空地存在少量垃圾。经核实,此处规划为小区绿地,应由鑫怡小区开发商负责绿化。

1. 目前现场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安排专人定期查看清理,防止出现反弹。

2.已督促开发商5月底完成绿化工作。



18

访受〔2021〕0410018

来电

莱州市夏邱镇刁哥村曲某某的盛丰石材厂,存在排放污水问题,且非法占用耕地堆放荒料、石料,噪音、扬尘污染严重。

莱州市

水、噪声、大气

经查,所反映企业为莱州市盛丰石业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夏邱镇刁哥村东北约550米,主要从事石材加工,于2015年7月建成投产,2021年3月按照《莱州市砂石(石材)加工企业绿色生产标准》进行停产整治。

该公司切割工序配套水喷淋设施抑制扬尘,废水排入沉淀池,经压滤后循环使用;石材废渣经收集后统一清运;通过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音。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均未运行,厂区地面无积尘,无肉眼可见扬尘,未见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针对反映企业非法占用耕地堆放荒料问题,经勘验,该公司在厂区南侧堆放石料,占地约0.5亩,所占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问题。

1、责令企业清理现场堆放的石料。

2、责令企业严格按照《莱州市砂石(石材)加工企业绿色生产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整治。

上述整改事项已于2021年4月14日整改完毕。



19

访受〔2021〕0410019

来电

蓬莱区紫荆山街道武霖社区故里小区南院有2个个体户加工扇贝、做豆腐,产生污水臭气熏天,烧煤煤烟严重。

蓬莱区

水、大气

经查,故里小区南院两个加工点均属“散乱污”,各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左右,有污水排放,使用煤炭加温,加工过程中有煤烟产生。

2个加工点已由紫荆山街道牵头取缔,现场已完成“两断三清”。



20

访受〔2021〕0410020

来电

福山区张格庄镇台上村附近门楼水库有大片死鱼,台上村垃圾遍布。

福山区

生态

1.关于“福山区张格庄镇台上村附近门楼水库有大片死鱼”问题。2月13日,有舆情反映门楼水库沿岸漂浮有死鱼现象。水利部门赴现场调查处置,一方面抽检水样,结果显示水质达标,另一方面调查分析,出现大量死鱼的原因是前期天气寒冷,水库水面大面积结冰,阻断空气与水面接触,水体含氧量迅速减少导致鱼类死亡。水库管理中心组织人员进行了打捞清理。4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现场仍存在死鱼,从现场情况看已死亡多日。分析原因为前期鱼类缺氧死亡,水库解冻后漂至岸边,当日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


2.关于“台上村垃圾遍布”问题。经查,张格庄镇台上村西北方向存在一堆约10平方米的垃圾堆,主要为废砖、瓦片等建筑垃圾。

福山区政府责成水利部门及张格庄镇政府立即清理该处死鱼及垃圾,同时强化日常管控,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张格庄镇政府已于4月11日将死鱼及垃圾清理完毕,福山区水利局组织安保队伍每天24小时不间断对水库库面及沿岸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实现长效管控。



21

访受〔2021〕0410021

来电

海阳市留格庄北1公里,有1个离留格庄水源地50米的无环保手续的搅拌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到水源地里,对水源地水质造成污染。

海阳市

1.经查,该混凝土搅拌站原为海阳华汉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2018年2月,留格庄村委将该处地块租赁给孙某晓,一直未生产。现场查看也无生产迹象。原海阳华汉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无环保手续。孙某晓租赁后因不生产,也未办理环保手续。

2.该混凝土搅拌站位于水源地保护区下游,距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直线距离600米,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该搅拌站未生产,不存在生产废水排放问题。

3.该搅拌站场地东北侧住房内建有卫生间,在院墙外配建设化粪池,并定期清运。2021年3月2日,高铁项目地下线路施工时挖掘机破坏了化粪池围墙,造成少量粪水外流,但未流入水源地内。

1.针对粪水外流的问题,责令孙某晓整改,按照“三防”要求立即修缮化粪池。已于4月12日修缮完毕。

2.留格庄镇政府联合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加强巡查,在该搅拌站未办理环评等手续前,坚决不允许生产。



22

访受〔2021〕0410022

来电

六和公司计划在莱阳市大夼镇韶格庄村东山水库边建设养殖场,有污染村水源地水质隐患。

莱阳市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六和公司计划在莱阳市大夼镇韶格庄村东山水库边建设的养殖场,是莱阳新好牧业有限公司二期育肥厂项目,经前期论证选址在大夼镇韶格庄村,目前该项目处于论证阶段。

目前,莱阳市正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程建成后,村庄自来水管线直接对接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彻底消除饮水安全隐患。



23

访受〔2021〕0410023

来电

莱阳市谭格庄镇大汪家村南水库边六和养猪场排放污水污染土地和地下水,造成果树被烧死。

莱阳市

投诉人反映的是莱阳新牧养殖有限公司大汪家养殖场,位于莱阳市谭格庄镇大汪家村南约1500米处。 2019年11月烟台福祖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将大汪家养殖场及其他养殖场转让给莱阳新牧养殖有限公司(隶属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新牧养殖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对养殖粪污处理工艺进行了规划设计,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污水处理等设施招投标工作。


经现场调查,莱阳新牧养殖有限公司大汪家养殖场自2020年10月至今未进行养殖,无污水外排。4月1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土壤及村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村庄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土壤样品正在分析中。

关于反映的果树被污水烧死问题,经现场调查,养殖场东侧果园果树长势良好,未见死亡情况,果园内未见污水排放迹象。

莱阳市人民政府已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农业农村局及谭格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在配套设施完成前禁止养殖。



24

访受〔2021〕0410024

来电

芝罘区胜利南路今日花园东门两侧停车场地面严重破损,行车时扬尘污染严重。

芝罘区

大气、其他

经现场查看,地面小方砖确有破损情况,砂石层裸露,行车时有扬尘,反映问题属实。

今日花园小区由烟台第一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东门南北两侧为商业网点,由开发商向外出租,所反映的停车场位于小区红线内,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围。

4月12日芝罘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后,责成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沟通,尽快修复破损路面,并在后期进行规范管理。

第一国际物业公司已联系施工队伍现场勘查并出具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全部铲除目前地面破损小方砖;二是向下凿除约10cm原砂石路面层;三是进行扫浆处理,在裸露地面上用稀水泥浆均匀撒布在结构面层上;四是路面浇筑6cm预拌混凝土。4月14日至18日清理场地车辆, 4月19日至25日施工,施工面积约2100㎡。

地面修复完工后,奇山街道将积极督促物业公司向交警部门申办合法停车场,同时与周边商户进行沟通,给予商户足量免费停车位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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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0025

来电

牟平区武宁街道鱼河西路被占道经营,商贩产生的大量污水和垃圾严重破坏环境,臭气熏天。

牟平区

水、垃圾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鱼河西路摊点群”由牟平区综合执法局、牟平区开发区管委于2016年设立,当前季节一般下午3点摊贩陆续进入,开市至晚7点左右。

近年来,随着周边住宅小区规模不断增大,入住人口不断增多,加之摊点群位于进入牟平城区的交通要道,导致鱼鸟河西路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影响交通安全;同时,该区域在鱼鸟河公园范围内,为规范公园管理,为市民提供一个清洁、安静的休闲环境,牟平区决定将鱼河西路摊点群搬至鱼鸟河东岸五里头市场内。

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摊贩下达了搬迁摊点群市场的通告,并张贴公告。武宁街道办事处协调联系五里头村委,所有商户于11日闭市后全部搬迁到五里头市场。同时,责成七里店村、市场管理方对道路污水、垃圾立即清除。

4月12日下午,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督促整改,摊点群已整体搬迁完毕,现场垃圾和污水已全部清理完毕。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武宁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强对鱼河西路的管理,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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