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信息】招远市辛庄镇辛庄学校小学部2020-2021学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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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文件和《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王彬强

副组长:王德海  孙筠蓬

组 员:班主任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服务时间

从2020年9月份中秋假以后开始,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小学放学后一小时。

五、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2.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3.开展文体、科普等活动,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兴趣小组。

4.其他各类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六、实施步骤

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学生及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责任。

(一)开展调研

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课后服务需求调查,了解清楚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学生及家长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意愿;开展课后服务资源调查,摸清师资、场地、设备、耗材等人力、物力资源情况,为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提供实施依据,精准发力保障学生课后服务。

(二)制定方案

秋季实施课后服务前,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各校要在实施办法、方案中对课后服务组织机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报名组织、安全措施等相关内容做出安排。

(三)工作部署

在2020年秋学期开学第一周召开教师会、学生会等,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和学校工作方案,讲明原则、讲清政策、讲透要求。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自愿申请报名

通过发放《关于〈课后服务〉家庭调查表》形式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对服务性收费明确告知家长。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学校应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五)班级编制

学校应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学生课后服务编班,一般每班不超过45人。如一个年级学生报名人数较少,可与相邻年级学生合并编班。学校可以按每班1课时或2课时配备1名教师,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六)签订服务委托协议

学校与申请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明确家长、学校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组织管理

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课后服务期间的各类应急安全预案措施。

课后服务教师应明确自身工作任务,认真按学校要求组织课后服务。精心做好教学设计,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和质量。每节课开始前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点名考勤工作。

(八)津贴发放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的课后服务,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七、本方案未涉及的课后服务事项以省、市、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招远市辛庄镇辛庄学校小学部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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