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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0-38615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 转发市文旅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发展五星级酒店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0-04-03      来源: 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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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背景:

五星级酒店对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打造城市名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星级酒店发展成效明显,现有五星级酒店6家,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包括3家国际知名品牌(金沙滩喜来登度假酒店、金海岸希尔顿酒店、南山皇冠假日酒店)。应该看到,对标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发展需要,对标杭州、厦门、苏州、三亚、青岛等先进城市,仍存在国际化、品牌化程度较低、数量较少的问题。

2.政策依据: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高星级酒店发展,对标其他地市支持星级酒店发展政策和措施,同时认真调查研究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该意见。

3.出台目的:

支持烟台市辖区内新建五星级酒店,重点支持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直接投资、管理、运营或与有相应经济实力的投资方合资、合作(参与管理)建设五星级及以上档次酒店。

4.重要举措:

一是对新建国际知名五星级酒店项目(不包括住宅),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用地政策缴纳土地价款(项目位于六区范围内的上缴市级财政),市财政统筹相关资金后拨付项目所在区政府(管委),专项用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对新建国际知名五星级酒店,获得五星级评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其他新建并获得五星级评定的酒店,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是县市区政府(管委)可根据新建五星级酒店实际,安排资金支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经营亏损等。

三是做优服务。一是对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进行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享受有关政策。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国家五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做好对酒店建设的前置指导及星级评定推荐上报工作。二是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举办经批准的大型会展、体育赛事、节庆等活动招徕客人,为新建五星级酒店提供优质客源。三是将新建五星级酒店纳入全市旅游市场营销体系,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新建五星级酒店的知名度。

5.补充说明:

一是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须在烟台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二是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开业后3年内(36个月)未取得五星级资格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已兑现的扶持资金须在3个月内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将依法收回。三是本意见未明确的特殊情况,由项目所在县市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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