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鲁晓龙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目前,随着“互联网+”运营模式的快速发展,网络订餐已经走入了千家万户,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新颖的供餐需求的情况下,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也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食品经营新型业态的出现,国家层面按照《食品安全法》出台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强化网络食品经营和监管明确了强有力的法律条款和依据,市市场监管局先后采取约谈、会议培训、食品安全承诺以及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建立联系制度,形成监督管理合力
目前,我市主要有美团、饿了么、肯德基以及麦当劳四家网络订餐平台,我们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建立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联系制度,以网络经营餐饮店为基础,做好第三方平台“线上”管理与监管部门的“线下”日常监管信息沟通,确实做到“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保障各餐饮店规范合法经营。二是建立食品安全承诺制度,我们根据相关网络食品销售法律条款,制定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承诺书”,及时与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管理者进行签订,并发出警示予以提示。 三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关键时间节点我们将联合开展网络订餐专项飞行检查行动,重点清查证件过期、未公示量化等级、环境卫生条件差、不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等行为,促进网络餐饮经营者合法、守信经营。
二、明确管理职责,责任落实到位
(一)严格落实网络平台运营商主体责任。一是对纳入网上经营的餐饮店,严格入网审查,严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入网经营,对入网餐饮店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平台运营商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发现入网经营者存在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应立即停止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并及时报告其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三是做好定期自查自纠工作,对信息沟通中反馈的问题,应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并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二)严格落实各辖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一是将平台餐饮店纳入我们重点监管对象,在关键时间节点围绕无证经营、未公示量化等级、卫生环境脏乱差、不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等开展网络订餐专项飞行检查行动。二是建立约谈网络经营平台负责人制度,对我们日常监督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经营者和平台管理负责人,未能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的,发出约谈通知,约谈其网络平台管理上级主管负责人。三是探索建立长期监管联动机制,建立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规范管理,不定期联合和第三平台对各平台餐饮店的抽查工作,重点抽查网络第三方平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严格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者经营行为。一是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在许可经营范围未注明网络销售的,不得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活动。二是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营者应当在第三方平台网站首页、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照等,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清晰,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及时予以更新。同时,鼓励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操作过程进行网上实时播出、公示。三是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与其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固定的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或贮存场所。加工操作场所或者贮存场所的场地环境、卫生状况、结构布局、设备设施等方面应当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四是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确保送餐时间、送餐工用具、送餐方式、送餐品种、一次性餐具制品等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三、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属地行政约谈工作。主动召集美团、饿了么、肯德基、麦当劳等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多次开展了行政约谈工作,了解目前网络订餐具体情况,督促各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其针对目前经营现状,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提交自查报告。今年以来,市局、各县市区局分头约谈了第三方平台的负责人,督导平台及时清理了线上违法违规的餐饮店,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境,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是积极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局、市局关于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要求,着重对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指导,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和落实。
三是开展多轮专项检查工作。为全力保障全市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针对网络订餐存在无序经营乱象,我局结合全市损害群众利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拉网式专项整治,对网络第三方平台机构(美团、饿了么、肯德基、麦当劳)的合法经营资质在市、区(县)局全部进行备案登记,对全市在网经营的为9202户餐饮店进行了排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98份,出动执法人员7072人次,整治下线5960余户,组织对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立案10起、入网餐饮店3起,罚末8.5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我市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者底数,及时更新监管数据,完善“一企一档”管理,做到监管底数清,监管责任明,对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法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二是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进一步落实第三方平台及开展网络订餐的餐饮店是否证件齐全,是否实名登记,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以及是否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职责。
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布工作。定期发布“网络订餐消费警示”,加大“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选择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感谢您对我市“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确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