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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未知 字号:[ ]


    根据国家口岸办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东省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国务院第174次常务会要求,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切实解决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高、检验检疫和通关流程繁琐、企业投诉无门等突出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集中一个半月时间开展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治理行动。
    (一)11月中旬召开市有关部门动员部署会,传达国家口岸办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东省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口岸监管部门和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开展自查,梳理集装箱进出口环节通关流程和收费情况。
    (二)11月下旬,在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细化方案的基础上,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各项措施。
    (三)12月初做好迎接省政府联合督导组来我市督导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12月中下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做好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省政府。
    三、工作重点
    以企业为中心,以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全链条为对象,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降低合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两个重点,盯住监管查验环节和港口物流环节两个领域,着眼口岸各条线纵向提升效率和横向协同衔接两个维度,推动实现优流程、减环节、去繁琐、降成本、压时间、建机制六个目标。
    (一)优化通关流程。全面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举措,通过实施货物报关报检“串联”改“并联”、“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等新型通关模式,进一步实现集装箱通关作业流程“去繁就简”、通关手续优化简化。
    (二)减少监管环节。清理并减少不必要的口岸集装箱监管检查事项,推动协同监管、一次性联合检查,推进跨部门执法合作,避免查验作业重复吊柜、二次移箱、企业多次往返等情况。
    (三)简化监管手续。提升口岸信息化、无纸化水平,推进网上支付,让企业少跑腿或不跑腿。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广步伐,市口岸办会同口岸查验单位建立完善标准版推广机制,按照上半年我市报关单、报检单单日平均申报数据,确保11月底标准版每日申报量达到20%、12月底达到30%的任务目标。
    (四)指导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公开服务名目和服务标准。鼓励和引导代理报关、代理报检、货运代理等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执行有关规定,维护口岸市场经营秩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不得在清单以外额外收取费用或强制提供不必要的口岸经营服务,不得将特定情况发生的经营服务行为常态化、普遍化。
    (五)清理规范不合理不合规行为。对明令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要加强价格监督和检查,确保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对借助行政权力、监管要求或者形成的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进行严肃清理整顿,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六)建立集装箱进出口合规成本综合治理机制。各相关单位研究制定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长效措施,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加强对口岸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行为的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清查,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我市外贸竞争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治理,由市口岸办牵头,协调口岸查验单位、市物价局、市港航局、口岸经营服务企业等,协调配合,扎实开展治理行动。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摸清底数,仔细梳理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各项收费明细及标准依据、单证数量及提交形式、业务流程及衔接情况,深入查找口岸监管环节、通关手续上存在的不合理、不简便情节,认真分析口岸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构成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我市口岸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优化、简化、减少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明确任务分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
    (四)在创新中规范。“去繁就简”、降低成本等措施要以更好地满足“合规”要求为前提,注重将专项治理中形成的创新性做法机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注重研究需要从顶层设计和法律法规着手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按照事权属于上一级协调确定的事项,应由相应主管部门及时主动向上提出意见建议。
    (五)明确部门责任。各查验单位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对属于部门本级解决的事项,要深入研究拿出切实举措,同时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治理成效。相关部门还要担负督查责任,承担联合督查事项。督查工作要查组织领导、查调研深度、查方案制定、查任务分工、查落实情况、查工作亮点、查工作差距,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烟台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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