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9〕22号)文件要求,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烟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抽查事项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方式和范围
本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市卫健委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发起任务,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中随机抽取10%的单位为抽检对象,抽检对象(详见附件)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现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卫生健康部门
消毒产品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为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二)市场监管部门
1.登记事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为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企业即时信息的检查。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5至2020年3月5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安排,严格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认真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将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快建立“两库一单”,落实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任务落实。
各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行政部门要明确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抽查工作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分别做好抽检信息的公布工作,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时限要求,将抽查情况录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要将随机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处罚结果及时上传“双公示”系统进行公示,防止监管脱节。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刘笑怡 联系电话:6261521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徐雷冬 联系电话:6784117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人:姜良彦 联系电话:6905758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