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和代表:
您及5 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幸福区片规划兴建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着力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使市区人均体育场面积达到2.23平方米,提前完成了《烟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提出的2.2平方米的目标。但具体到各区,人均体育场馆建设情况十分不平衡,芝罘区是老城区,人口密集,在以往的城市建设中,群众性体育场地设施没有依据人口密度等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建设,预留的群众健身活动场所的建设土地不足,建设处于自发性、随意性状况。在新建和改建住宅小区的过程中,还存在执行建设标准刚性不强的问题,致使一些体育设施建设落空。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均体育场地普查结果看芝罘区人均体育场地低于市区的平均数,仅有人均1.26平方米。
芝罘区幸福区片2002年前后规划中曾预留了80-100亩地,用于建设体育场。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进行建设,目前预留地块也已被占用。有幸的是位于幸福龙海家园内的健身体育广场规划设计方案已经通过,在2011年被市列为全市体育重点工程项目。但由于工程量比较大,周边住宅及地下管网建设进展缓慢等方面的原因,致使此项目推进缓慢。
为解决市区体育设施不足的问题,规范体育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市体育局通过招标专门聘请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烟台市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现在此规划初稿已经完成,正在与规划局对接。仅四、五月份就三次邀请市规划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来体育局论证研讨。
关于幸福区片体育设施问题本次规划中也做出了有详细的方案。
一是依据原规划对预留的80-100亩地建设体育场,在原址或重新选址,兴建一处综合性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二是在龙海家园小区内建总占地面积约75000平方米的室内健身馆与室外健身相结合的健身步行街。其中有室外健身路径2条,棋牌场地2个,乒乓球场地6个,篮、排、羽毛球场地各4个,儿童活动广场,健身舞池一个,跑酷场地1处,轮滑场地1处等,总投资约1亿元。目前基础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我们将按照工作职责,尽己所能,抓好落实。一是在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市、县三级体彩公益金,来解决部分建设资金;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第382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及《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础标准》等文件精神,确保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三是抓好《烟台市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落实,将此《专项布局规划》纳入新“十三五”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新型社区和新型农村发展规划,纳入全市总体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确保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特别是要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责任的意见》,使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把好关口。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