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7月16日至7月23日共7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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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0716-1
| 徐家店镇坛山村,村北400米有一家炼油厂,生产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源。
| 海阳市
| 水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多次反映的企业为烟台金润达动物营养有限公司。该企业建有油脂、肉粉、肉骨粉生产线各一条,环保手续齐全。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该企业产生的冲洗地面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还田灌溉,不外排。2017年9月14日以后,该企业污水经处理后全部通过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017年7月12日企业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对院内水井进行监测,水井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2018年2月28日企业再次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对院内两口水井采样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 否
| 海阳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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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80716-6
| 辛安镇,烟台巨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
| 海阳市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烟台巨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年产5000吨肉骨粉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中修改单一级标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4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公司2018年7月14日晚对新购进的天之蓝环保设备调试,短时间生产时产生异味。
| 是
| 针对异味扰民问题,辛安镇政府于2017年7月已责成该公司进行停产整改,督促企业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完善,在完成整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之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 无
|
|
3
| 20180718-3
| 栖霞市庙后镇楼底村东北角,有一家石子厂,大车运输时造成粉尘污染严重。
| 栖霞市
| 大气
| 2018年7月20日,栖霞市环保局联合庙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庙后镇楼底村东北角有两家小型采石场,现场检查时两家采石场均未生产,无采石设备,无生产痕迹。道路上运输车辆有扬尘产生,造成扬尘污染的原因是庙后镇政府进行河道整治及石坑填平的运输车辆,与“石子厂”无关。
| 是
| 栖霞市环保局已协调庙后镇政府安排人员严格管理施工运输车辆,车辆运输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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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80720-3
| 水道镇驻地东侧,山东省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外排污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下属铅厂辐射严重。
| 牟平区
| 大气、噪声、水、辐射
| 经调查核实,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各类污染处理设施完备。
1.关于大气污染问题。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为制酸系统产生的废气和熔炼系统产生的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问题。
2.关于噪声污染问题。
该公司对产生较大噪声的设施,安装吸声、隔声装备。经查阅第三方监测数据,厂界外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不存在噪声污染问题。
3.关于外排污水问题。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除矿井涌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外,冶炼废水全部经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车间集中处理后返回生产系统循环使用,未发现该公司废水外排情况。
4.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该公司在厂区西侧,水文地质流向下游,设立地下水观测井一处,经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检测,该观测井水质符合地下水标准要求,未发现污染情况。
5.关于污染土壤问题。
该公司2017年12月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公司土壤进行检测,经查阅检测报告,该公司土壤中的PH、铜、锌、铅、镉、砷、汞、铬、镍、阳离子交换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未发现土壤污染问题。
6.关于下属铅厂辐射严重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铅厂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提金尾渣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2010年6月24日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2017年5月份通过环保验收。项目制酸系统采用二转二吸工艺,废水不外排。熔炼系统产生的废气经余热锅炉+电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碱液处理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均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经人工比对监测,各类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铅厂辐射严重问题。
| 否
|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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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80720-7
| 姜疃镇驻地,鲁花食品有限公司,排污管道污水溢出污染周围环境。
| 莱阳市
| 水
| 经调查核实,鲁花食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莱阳市姜疃污水处理厂再处理。现场从排污口取水样监测达标排放。
2018年7月9日,该处发生较强降雨,附近一花卉基地因地势较低,姜疃镇雨水汇集到自然沟灌入该基地,导致其受损。经执法人员与花卉基地负责人沟通,该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否
|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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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80721-4
| 烟台招远市开发区,滨河路18号山东中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镀产生的废水直排周围环境。
|
招远市
| 水
| 经调查核实,山东中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超微细铜丝,2017年9月27日取得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烟环审[2017]29号),2018年3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废水全部经蒸空器进行负压加热蒸发分离处理,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电镀车间未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车间内未发现污水排放口,无废水外排迹象。
| 否
|
招远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加强运行监管,确保所有电镀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无
| 第二次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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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80723-4
| 柏林庄街道办事处柏林庄村河西,柏林庄初级中学西北侧,大棚棉厂,气味刺鼻。
| 莱阳市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是莱阳市才盛大棚保温被加工厂,该企业2017年8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由于用地性质问题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 是
| 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目前已被取缔。下一步,莱阳市有关部门将继续严格监管,严防企业死灰复燃。
| 无
|
|
注:1.办结标准:(1)污染被控制或生态破坏得到恢复;(2)群众对处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3)有关查处程序已基本履行到位;(4)对问题产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已追责到位;(5)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要制定有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相关治理工作应正在有序推进中。
2.基本属实和部分属实的均填属实。
附件2: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7月16日至7月23日共7件)
序号
| 县
(市、区)
| 受理举报数量(件)
| 已办结(件)
| 责令
整改
(家)
| 立案
处罚
(家)
| 罚款
金额
(万元)
| 立案
侦查
(件)
| 拘留(人)
| 约谈
(人)
| 问责
(人)
| 公开
情况
|
来电
| 来信
|
合计
| 属实
| 不属实
| 合计
| 行政
|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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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牟平区
| 1
|
| 1
|
| 1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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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公开
|
2
| 海阳市
| 2
|
| 2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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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公开
|
3
| 莱阳市
| 2
|
| 2
| 1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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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公开
|
4
| 栖霞市
| 1
|
| 1
| 1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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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公开
|
5
| 招远市
| 1
|
| 1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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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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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公开
|
总计
|
| 7
|
| 7
| 3
| 4
| 7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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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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