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和《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我市“菜篮子”建设,着力提升质量效益,确保“菜篮子”产品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契机,深入推进“菜篮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增强生产能力、完善流通体系、创新保障机制,提升“菜篮子”产品的自给自足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障全市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品种结构,完善市场流通渠道。以科技为支撑,创新发展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种养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监控全程化、运作企业化、营销品牌化”。以提高肉、蛋、菜、奶、水产、鱼、豆制品等“菜篮子”产品产量为重点,到2022年,全市蔬菜生产能力保持基本稳定,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20万吨左右,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70万吨,蔬菜、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8%、99%、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提高“菜篮子”供给水平。
1.提高蔬菜产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转变蔬菜产业发展方式,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提高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水平,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比例,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生态有机统一。加快蔬菜品种选育步伐,发挥科研院所及企业优势,加大蔬菜优新品种选育力度,促进现代生物技术和传统技术有机结合。深化产业经营改革,扶持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蔬菜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推进蔬菜产业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现代农业方向转变。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积极推动栽培模式改革,发展以日光温室、大中拱棚为重点的设施蔬菜生产。
2.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大力推广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构建农牧结合、生态循环、运转高效的新型种养模式,着力打造生态高效循环畜牧业。到2022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5%。全面推行“公司+农户”产业化运营模式,依托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推进畜牧业一产二产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畜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肉鸡、生猪两大优势产业,鼓励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扩规模、提档次,培强壮大一批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扶持一批高成长型的中小加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发展势头良好的骨干企业。全面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扶持发展一批科技型畜牧龙头企业、畜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农科教、产学研”有机结合。
3.加快现代渔业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市,坚持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方针,重点推进“海上粮仓”建设,深耕海洋牧场,着力培育水产种苗业、水产养殖业、水产增殖业、海洋捕捞业、水产加工业、休闲渔业“六大产业体系”,推动海洋渔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品牌化转型升级,推进渔业由浅海向深远海发展,促进渔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政府+水产养殖企业+海工装备企业”联动模式,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鼓励引导水产品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水产冷链物流。深入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加快构建“专家+示范基地+渔技推广员+科技示范户+渔民”推广服务机制。
(二)构建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保障“菜篮子”质量安全。积极开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创建活动,建设一批蔬菜、畜禽和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提高蔬菜、畜禽和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构建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产品检测、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加强企业和基地自检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市、县、企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实施严格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巩固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质量安全多部门联动制度,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厉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销售违禁药品超标农产品的案件和问题。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三)完善流通体系建设,提高“菜篮子”流通发展水平。强化“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肉菜店、菜市场等零售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保证建设用地。逐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农贸市场、超市和零售网店为基础,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积极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活动,稳定产销合作。支持“菜篮子”企业应用先进冷链设备,建设田头预冷、整理分级包装车间、冷藏库房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提升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降低腐损率。支持加工型和流通型龙头企业扩大季节性“菜篮子”产品收购,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配送。支持适度规模的“菜篮子”产品产地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建设,鼓励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冷链设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探索“互联网+菜篮子”产业模式,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和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支持建设集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开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设立“绿色通道”标识,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绿色通道”政策,对于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减免政策,以确保我市鲜活农产品及时供应。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督促和引导农贸市场、经营者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零售商贩经营创造便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市场调控保障能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切实履行政府调控职责,完善调控政策体系,强化调控措施。完善落实“储量合理、投放及时、运转顺畅、管理规范”的冬春蔬菜储备和猪肉应急保供储备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优化调整储备品种数量,建设一批市级“菜篮子”主要产品生产储备保障基地。建立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强化对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规避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市场供应的应急调控预案,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异常波动临时干预机制,依法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扩大农业保险险种,探索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探索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布有利于市场平稳和引导生产、流通、消费的信息,引导群众正确力行看待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主要商品生产、供应及价格的变化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烟台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菜篮子”工程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调控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菜篮子”建设中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强化监督考核。坚持“菜篮子”市长责任制,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将“菜篮子”工程建设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三年一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强化属地管理,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流通有序。
(四)严格追究责任。认真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问责制。对不落实、不执行上级政策措施和有关工作要求,或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和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件:烟台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