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02207号建议的答复
陈希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福泰小区沿街高压电缆入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诚挚的谢意。您在建议中提到福盈路道北架设的10千伏高压线路入地问题,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经现场落实,该段架空线路投运于1995年11月,投运时福盈路尚未建设,符合政府规划要求。目前,该段线路运行状况良好,对周边环境、行人、车辆安全并无影响。供电公司已采取张贴警示带等措施,并且严格按周期对线路进行巡视、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治理,保障了其安全运行与可靠供电。
关于电磁辐射问题,根据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1988)对于电磁辐射的定义,电磁辐射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千兆赫兹~300千兆赫兹。输变电设施工作频率是50赫兹,属极低频,不属电磁辐射范围。按照最新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赫兹~300千兆赫兹统称为“电磁环境”,不再使用“电磁辐射”。
2015年6月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高压线不存在电磁辐射》的栏目,烟台公司在胶东在线网站也上传了《高压线不存在电磁辐射》的视频。今后,公司将积极开展电网环保宣传工作,消除周围居民的恐惧心理。
关于高压线入地改造问题,该段线路如果确实需要进行入地改造,应由政府对该段线路入地工程进行统一部署和规划,列入重点投资计划,供电公司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电力事业的关心和理解,热情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2018年3月23日
联系单位:国网烟台供电公司 联系电话:55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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