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书面审查已开展,用人单位网报信息要及时

日期: 2017-04-14 15:50      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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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7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继续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资料书面审查工作。为方便用人单位填报劳动保障管理信息,提高办事效率,今年的书审工作继续采取网上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用人单位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trsj.gov.cn/)劳动关系板块“劳动监察书面审查”入口登录“单位网上服务”平台,依次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作为登录账号(初始登录密码为“888888”,2016年已填报信息单位用已有账号及密码登录),填报有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实现“网上书面审查”。相关操作说明可登录“单位网上服务”平台查看《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各用人单位每年要至少填报两次劳动保障管理信息,上半年在6月30日前填报,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填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行业性质等基本信息以及从业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等劳动用工信息有变化要随时填报。

对不按要求及时填报信息以及涉嫌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登门严格审查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市劳动监察处监察一科 

6692042
市劳动监察处监察二科
6245176
市劳动监察处监察三科
6692043
芝罘区劳动监察大队
6233451
福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999532
莱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6891661
牟平区劳动监察处
4315052
海阳市劳动监察大队
3222856
莱阳市劳动监察大队
3365611
栖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
5210422
蓬莱市劳动监察大队
5642761
长岛县劳动监察大队
3213020
龙口市劳动监察大队
8540778
招远市劳动监察大队
8160686
莱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222215、3451926、2250503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处
6396527
高新技术产业区劳动监察大队
692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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