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18-28217 成文日期: 2017-03-22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教育政策

2016学生资助实施情况

日期:2017-03-22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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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面落实奖学、助学、免费政策。学前教育,为1510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助学金1765万元,为83名建档立卡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26.89万元;义务教育,为8856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1071万元;普通高中教育,为9596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880万元,为474名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免除学费65.25万元;中等职业教育,为53752名学生免除学费,拨付免学费(公用经费)资金17613万元,为4175名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835万元;高等教育,为9059名学生发放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2996.1万元,为569名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27.6万元。

        2.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1181名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发放贷款金额共计922万元。

        3.大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偿及大学生财政困难县就业学费补偿政策顺利实施。为345名服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大学生返还学费398.85万元,为59名到我市财政困难县(栖霞市、莱阳市)艰苦行业就业大学生返还学费8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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