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群众诉求事项实行部门首接负责制的意见
烟政办发〔20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执政为民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效解决群众诉求事项,现就实行部门首接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实行解决群众诉求事项部门首接负责制,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努力形成部门履职尽责、快速反应、分工联动的运行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事项得到及时高效办理。
二、落实工作责任。对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途径咨询或投诉的事项,实行“谁首接、谁负责到底”的部门首接负责制,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立即进行处置,重点解决群众诉求无人接听受理、搁置不办以及渠道不畅、互相推诿、拖延扯皮等问题,做到迅速办理、准确答复、尽快处结。建立解决群众诉求集中、涉及部门多的重点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确定牵头及责任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办理。首接部门接到涉及多个部门的群众诉求后,要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对问题复杂的事项,由牵头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迅速办理,统一回复诉求人。
(一)咨询类事项。1.属于首接部门职责范围内能当场答复的,要即时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承诺回复时间并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情况复杂、需调查研究或向上级请示的,要向咨询人说明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向咨询人说明并告知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不清楚责任部门的,要及时联系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并将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告知咨询人;对通过书信方式提出咨询的,首接部门要速将信件转交责任部门并告知咨询人,责任部门要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3.涉及本部门及其他多个部门的,首接部门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迅速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综合答复。
(二)投诉类事项。1.属于首接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受理并在法定或行业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情况特殊无法按时办结的,要向投诉人说明并承诺回复办结时间。有法定或行业延期规定的,可按要求延长办理时间;没有法定或行业延期规定的,延长时间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向投诉人说明并告知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不清楚责任部门的,要及时联系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并将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告知投诉人;对通过书信方式提出投诉的,首接部门要速将信件转交责任部门并告知投诉人,责任部门要在法定或行业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3.涉及本部门及其他多个部门的,首接部门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迅速办理,在法定或行业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答复。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群众诉求事项受理台账和责任制,对办理情况实行跟踪追溯管理。要将首接负责制落实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和部门年度考核,对首接负责制运行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出现群众诉求无人接听受理、搁置不办以及处理不及时、态度冷横、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理,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树优资格。
四、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市长公开电话及部门设立的旅游、价格、质监、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等服务热线和投诉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各级各类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要加强管理,规范高效运作,对群众的诉求做到事事有结果、有回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中国烟台、胶东在线、水母网等网站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收集群众对所提出诉求办理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相互推诿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促进问题尽快解决。
五、强化培训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对群众诉求快接、快办、快答复,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结。要加强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政策规定、工作流程,熟悉关联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要强化政务公开,通过媒体、公示等多种方式,公开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家喻户晓,方便群众办事。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实施群众诉求首接负责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部门和单位重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安排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办理;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解决群众诉求督导检查例会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定期检查通报有关情况,集中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推动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