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18-28256 成文日期: 2016-11-16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意见

日期:2016-11-16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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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7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职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尽快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常规管理水平,为基本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启动创建“烟台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示范性学校”活动,经过三年努力,学校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更加巩固,内涵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学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学校自身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办学,确立常规管理工作在学校办学中的基础性地位,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学校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针对学校常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知、立行、立改,对症施治,全面提高学校内涵建设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活动贯穿,设计和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以活动促管理、以活动促落实,推动学校全员参与。

——坚持科研引领,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制度、标准、评价等理论与实践研究,引导和帮助学校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诚信招生承诺活动。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学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及招生专业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职发〔2016〕1号)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除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招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从2016年开始,每年召开一次招生工作会议。

2.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教职成〔2014〕12号),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按照实际到校就读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加强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校长为学籍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主管责任人,学校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加强对非全日制学生的管理,健全灵活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建立教学管理档案,规范过程考核,严格执行毕业标准。每年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学籍信息核查,并及时通报核查情况,对存在严重突出问题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适时举办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其学籍管理工作业务水平和应用能力。

3.教学标准落地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和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注重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杜绝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等现象。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4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发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29号,鲁教职字〔2014〕48号)要求,在20162017学年度组织学校教师开展对各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的学习、研究,开发所设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配套校本课程标准,从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开始实施。建立学校常规教学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指导学校规范开展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支持学校按照职业岗位作业流程和职业能力要求重组教学内容,建设50门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精品课程。

4.实习管理规范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 号),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改变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不一致等现象。编制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有效融入教学的各个环节。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学校不得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5.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强化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防灾减灾等专题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和防震等应急演练。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保证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等关口,确保师生用餐清洁、卫生与安全。

6.财务管理规范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资产采购、登记、使用、折旧、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设施、实习实训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

(二)实施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

1.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参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规定的框架要求,制定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职代会、教代会制度,按要求履行核准和备案程序并实施,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促进学校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学校管理制度体系,以优化教育教学规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理顺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程,突出自身管理特色,整理编制《学校管理指导手册》,逐步形成独特的制度文化。适时召开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座谈会。

3.强化制度标准落实。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强化专业联盟作用,推动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把握学校建设“一校一策”管理目标和“一校一特”发展目标,强化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发展竞争力,实现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发展。

(三)实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

1.明确能力要求。学校要适应发展需求,遵循管理人员成长规律,以提升岗位胜任力为重点,制订并实施学校管理队伍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3〕12号)、《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对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标准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等能力要求,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2.加强培养培训。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要求为依据,制订管理人员分类分层培养培训方案,开展管理人员全员培训;建立健全校本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方案,开展分层次、分系列的培训工作,做到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在职学习与脱产进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经验交流相结合。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有关要求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确保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管理骨干培养培训纳入国家、省、市级校长能力提升、教师素质提高等培训计划统筹实施,并搭建管理专题网络学习平台。实施烟台名师、烟台名校长培养计划,选派教师出国考察、进修,重点培养20名骨干校长、50名专业带头人和100名骨干教师,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创新精神的骨干教师和管理专家。

3.强化激励保障。完善校内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建立体现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形成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

(四)实施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1.强化管理信息化整体设计。认真研究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推进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所有专业数字化资源全覆盖。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

2.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设置专门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常态化开展工作,信息化专业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队伍稳定。

3.提升管理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丰富信息化运用手段,提升学校教学及管理人员运用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和应用能力。运用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提升专业教师实习实训水平。积极参加各级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的水平。

(五)实施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

1.凝练学校核心文化。总结体现现代职教思想、职业特质、学校特色、可传承发展的学校核心文化,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并通过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传播,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编制《校园文化手册》,突出职教特征和职业特点,在新生、老生中分类开展校园文化教育和宣传。

2.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贯彻《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0〕8号),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充分挖掘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开设适应学生身心特点、兴趣爱好和职业需要的校本课程,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宣传,开展劳模、技术能手、非遗技艺传承人、企业家、优秀毕业生等进学校活动,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以每年5月第二周开展的“职业教育活动周”为载体,积极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特有的魅力。

3.加强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积极吸纳优秀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精心布置各种场所,张贴富有职业特色的标语、名言以及创业典型、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画像,建造具有专业特色的雕塑等,宣传坚韧不拔、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六)实施德育工作水平提升行动。

1.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等文件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重,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爱国、敬业、懂礼、守法、明责的良好品德。加强学校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探索构建德育课程、传统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和实习技能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新格局。

2.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整合家庭、学校、社会教育资源,重视课堂育人的主渠道,注重情感体验和行为养成,引导学生形成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优良品质,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德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等课程教学要充分挖掘德育因素,有机渗透德育内容,结合专业特点和岗位工作要求,寓德育于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逐步总结经验,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可持续开展的《德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创新德育实现形式,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节日等时间节点,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校内校外公益性实践活动,促进守规、节俭、整洁、环保等优良习惯的养成。发挥班集体在德育实践中的创造作用,鼓励班级围绕积极向上的主题开展德育创新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课程、模拟、实践“三位一体”创业教育模式,办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商业计划书大赛,建设创业模拟实践基地,培育创业小明星,培养学生自主创业能力。

4.组织遴选展示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及文化标识、优秀学生社团等遴选展示活动,持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等德育活动,推动学校文化育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学校文化软实力。举办德育工作“一校一品”创建评选活动,评选挖掘10个具有典型性和普适性的德育品牌,并在全市推广。将德育研究项目列入科研规划,加强德育课题研究,定期开展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和德育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及时交流德育工作经验。

(七)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为目标,坚持个体评价与综合分析反馈相结合,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完善职业教育大赛制度,通过师生技能大赛、教师信息化大赛等,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

2.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关于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37号),利用教育质量数据平台,加强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建立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自2016年起、其它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3.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区域职业教育质量统筹监管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质量预警机制。加强对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审核,编制并发布市级、县级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八)实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行动。

1.积极推进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制度和机制建设,引导学校在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形成完整的、多元的目标与标准、制度与规范。山东省示范性学校、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部分学校集聚优势,形成明显的特色;其它合格以上学校建立较为完善的诊改制度和机制,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提升办学条件,实现规范管理。

2.完成校级数据采集终端的普及应用,发挥数据管理和应用在诊改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诊改试点学校和信息化水平相对较高的学校在国家数据系统标准版的基础上建立校级数据中心,逐渐合并现有数据和管理系统,依托诊断点数据预警、统计分析和案例分析功能,对接利益相关方需求,为抽样复核提供数据依据,支撑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实现学校管理优化。

3.根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在不低于《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100个诊断点的原则下,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校本诊改方案和实施计划,对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定期进行自主诊改,并将自主诊改情况写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三、实施步骤

烟台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从2016年起,通过三个完整教学年度的组织实施,到2019年全面落实八项重点任务。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1月):宣传动员。主要任务是各县市区、各学校广泛组织动员,全面学习宣传教职成〔2015〕7号文件和本意见精神,全面把握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工作。召开全市内涵建设启动工作会议,印发《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第二阶段(2017年3月2019年1月):分步实施。主要任务是各县市区、各学校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分步组织重点任务的实施。市教育局围绕重点任务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文件,并适时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实施。2017年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现场会,对职业教育管理干部、教研员、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组织申报市级、县级课题。2018年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经验交流会,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第三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2月):总结推广。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各项内涵建设工作的深入实施,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召开阶段性总结表彰会议,遴选10所“烟台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示范性学校”,评选表彰一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征集典型经验和案例汇编成册并进行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含年度推进计划),细化工作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将作为我市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分配的重要参照因素。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的工作方案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内涵建设宣传解读活动,通过多种喜闻乐见形式,使学校内涵建设和管理政策入脑、入心。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广泛征集和宣传优秀的内涵建设案例;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建立学校内涵建设进展情况简报和重大问题限期整改报告制度,并视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烟台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主体

时间进度

一、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

诚信招生承诺活动

各学校

持续实施

2

学籍信息核查活动

各学校

持续实施

3

教学标准落地活动

各学校

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

实习管理规范活动

各学校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各学校

持续实施

6

财务管理规范活动

各学校

持续实施

二、实施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

7

学校章程建设

各学校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8

完善管理制度标准

各学校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9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交流、咨询和服务平台,编制《学校管理指导手册》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

10

细化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开展培养培训

各学校

持续实施

11

组织开展管理经验交流和培训活动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持续实施

四、实施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12

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各学校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13

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

各学校

持续实施

14

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五、实施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

15

开展学校核心文化、优秀学生社团等遴选展示活动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6

开展优秀文化进校园、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培养等系列主题活动

各学校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实施德育工作水平提升行动

17

制定《德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各学校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18

积极参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商业计划书大赛,建设创业模拟实践基地,培育创业小明星,将德育研究项目列入科研规划,加强德育课题研究

各学校

持续实施

19

举办德育工作“一校一品”创建评选活动,评选挖掘10个具有典型性和普适性的德育品牌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20

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各学校

持续实施

21

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编制、发布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持续实施

八、实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行动

22

推进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和机制建设,引导学校在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形成完整的、多元的目标与标准、制度与规范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持续实施

23

完成校级数据采集终端的普及应用,发挥数据管理和应用在诊改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各学校

持续实施

24

制定校本诊改方案和实施计划,对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定期进行自主诊改,并将自主诊改情况写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各学校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九、保障措施

25

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

各学校

2017年3月底前完成

26

开展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活动

各学校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7

召开全市内涵建设启动工作会议,印发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8

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现场会

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9

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经验交流会,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0

遴选10所“烟台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示范性学校”,并评选表彰一批全市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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