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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欧盟化学品管理新法规的实施

发布日期:2008-07-03 访问次数:   字号:[ ]


  

欧盟化学品管理新法规既“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已于2006年12月13日12月18日分别通过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正式颁布,并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欧盟化学品管理新法规(REACH)包括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四部分。其中注册是将原来由政府主管机构承担的搜集整理公布化学品安全数据的责任,转为由企业承担。任何在欧盟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化学品以及下游制成品中含有的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超过1吨/年的,都须由企业为其提供注册卷宗,包括化学品的技术档案和化学品安全评估报告。根据企业生产、销售化学品的分类以及生产、销售量的不同、注册的义务不同,大多数物质都可以通过企业参与预注册过程而将注册截至日期延后,最多可延后10年,部分化学品,比喻食品添加剂、药物、聚合物等还可豁免注册。

评估是欧盟REACH管理机构依据企业提供的注册卷宗对注册的化学品进行评估,包括卷宗评估和化学评估。其后是将根据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将该物质列为“高度关注物质”或者需要进行限制的物质。

授权是依据化学品评估的结果对“高度关注物质”实施管制,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审批授权企业对这类物质进行特定的安全操作或生产,企业不得采用未经授权的该物质使用方法。

限制原则是对REACH实施以前欧盟近30个化学品限制指令的延续,欧盟成员国可以通过执行限制流程,把其认为有危害人类健康或环境风险的物质,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对其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限制。

新法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将更多的控制化学品风险的责任从管理部门转到了企业。因此,生产、经营、使用化学品的企业需要了解化学物质的安全特性,了解是否对人体和环境生产有害,同时还要有实验数据的支持。因此要进入欧盟市场,没有数据证明其安全性,就没有市场准入。数据的获得、按照REACH法规相应地完成注册、评估和授权程序可能会使生产和出口成本提高,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相应的影响。

此外,企业还应制定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这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没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样没有市场准入。

对下游用户来说,需要配合上游企业提供化学品用途的信息、暴露场景的信息,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在上下游链条上的流动传播,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总之,从现在开始,企业就应开始做好应对REACH法规的技术准备工作,成为应对REACH法规的主体,以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在新的欧盟化学品法规管理下顺利开展。

据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目前中国化工行业企业对REACH法规的认知有3种情况,第一种,比较了解、比较重视,但不知道如何应对;第二种,了解一点,但不知道具体内容,也不知道有什么负面影响;第三种,不知道,从众心理较强,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大部分企业都还没有开展相应的技术资料搜集和储备工作,没有为REACH注册作任何准备。

对企业来说,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在有关部门、商协会等的组织协调下,与上下游企业,尤其是各自企业在欧盟的客户进行沟通,搞清自己经营的化学品或下游制成品中的化学品是否需要注册,何时完成注册,何时必须完成注册,并尽快按法规要求搜集注册所需数据和信息,为开始预注册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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