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或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yantai.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机关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为年度工作计划。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1)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
(2)机关事务局网站:http://jgswj.yantai.gov.cn
2、政务新媒体
“烟台发布”微信(微信号:ytjgsw)
3、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为: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联系电话:0535-6693206
传 真:0535-6662297
电子邮箱:jgswjbgs@yt.shandong.cn
4、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当面提交《申请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