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我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我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我中心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编制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i.gov.cn)和本机关网站(http:/www.ytgjj.co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135房间)领取。

一、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我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中心名义发布或者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计划,阶段性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住房公积金实施范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办理程序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我中心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心编制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心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网站(http://www.ytgjj.com)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135房间)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

部门网站:http://gjj.yantai.gov.cn/

(2)《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yantai.gov.cn/art/2021/2/6/art_41807_10835.html

(3) 烟台市新闻发布会:http://www.jiaodong.net/news/fabuhui/version/2019/index.shtml

(4)政务新媒体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微信号:ytzfgjj。

(5)烟台市图书馆(地址:烟台市环山路2号烟台图书馆负一楼报刊阅览室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电话:0535-6885733;查阅服务时间:每日8:30-17:00,每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闭馆)

烟台市档案馆(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16号;查档电话:0535-6242108;查档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查阅应提前预约)。

(6)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中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分支机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8)中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分支机构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一般公示性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中心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中心设立的公共查阅点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135房间)查阅。

● 公开时限

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中心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中心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中心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中心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ytgjj.com。

申请人向中心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具体标准见附件3。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中心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

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264003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6669259

传 真:

6281287

电子信箱:

ytszfgjj@yt.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


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5135房间


邮政编码:

264003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6669259

传 真:

6281287

电子信箱:

ytszfgjj@yt.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6669299,传真:6281287,电子邮箱:ytszfgjj@yt.shandong.cn,办公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5135,邮政编码:264003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 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