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17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5-04-18      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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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烟台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相关要求,现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按照《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烟办发〔2024〕8号),我部门承担第17项整改任务“水生态统筹谋划不足。烟台市水资源禀赋差,但南水北调等外调水利用不充分。有关部门在河道内大量建设闸坝拦蓄水源,未充分考虑河道生态流量需求。督察发现,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三条河流上建设大小橡胶坝60余处,水量存蓄调度不合理,水质恶化明显。”的整改工作。

二、整改目标

综合研判、科学制定外调水计划,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确保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水量达到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会商研判,组织气象、调水、水文等部门适时进行会商,科学制定年度调水计划,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根据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加强水资源调度,严格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确保考核断面年度生态流量达到目标要求。

二是强化规划建设指导,在闸坝等拦蓄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统筹防洪、供水、补水等功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三是建立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之间共商共享工作机制,在确保河道防洪、供水安全和闸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季节性河道动态流量需求,加强流域内水库、闸坝等已建水利工程联合调度,适时泄放,保障河道生态流量、生态补水需要。

四、整改效果 

一是科学实施调引客水工作,2024年调引客水4012万立方米,有效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严格落实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制定《黄水河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2024年度,大沽夹河、五龙河、黄水河考核断面生态流量均达到目标要求。

二是强化项目前期设计论证,指导南泗庄中型水库、崖后大型水库、河道综合治理等工程,注重发挥防洪、供水、补水等综合效益。

三是印发实施《烟台市水生态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烟政字〔2024〕33号),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以及相关区市建立大沽夹河生态流量保障会商机制,召开会商会议,明确大沽夹河橡胶坝放水需求,实施大沽夹河橡胶坝放水,保障大沽夹河生态流量及补水需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水利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联系电话:6786657、6254137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7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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