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烟台市截至2025年4月10日完成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予以公示。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附件:烟台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名单(截至2025年4月10日).xls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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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6000042598618/2025-01076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烟台市截至2025年4月10日完成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予以公示。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附件:烟台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名单(截至2025年4月10日).xls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