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期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烟台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5〕80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
经研究决定,延期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烟台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2〕77号)、《关于烟台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4〕14 号)文件。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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