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委、市委“深入实施提振消费行动”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以全方位扩内需为导向,以促消费、惠民生为重点,聚焦商务、教育、民政、文体等领域,围绕推动商品消费升级、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等6个方面,制定了《烟台市关于加力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推动商品消费升级。持续打造“参入烟台、拥鲍大海”城市消费品牌,开展2025烟台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200场以上,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统筹5000万元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二是扩大服务消费。实施文旅消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出10大主打活动和100项精品活动,培育全国性、区域性鲁菜餐饮集团10家以上。
三是培育新型消费。大力发展首发经济、数智消费,扩大绿色消费,提升健康消费,全面释放冰雪经济和赛事经济活力。
四是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升级一批购物、餐饮、娱乐等“一站式”城市消费新地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丰富旅游演艺产品和剧场演出供给,创新发展工业旅游、乡村文旅等新模式。
五是提升消费环境。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商品市场升级,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实施“烟台好品”培育工程,统筹培育提升一批“老字号”和“新字号”。
六是提振消费信心。完善就业服务,全力构筑消费支撑体系。激发住房市场活力,满足群众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5〕23号)文件共涉及6个部分20条举措,均在我市《实施方案》中体现落实。烟台高度促消费工作,结合烟台实际,围绕推动商品消费升级、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等6个方面,制定了22条措施,通过持续打造“参入烟台、拥鲍大海”城市消费品牌、统筹资金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举办“10+100”系列文旅活动等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创新消费场景、改善消费环境。
四、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秩序与消费促进科
联系方式:0535-665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