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79XC/2025-00458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组配分类: 教科文卫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3241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2-10      来源: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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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芙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文化大院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6774个村居,安装有室外体育健身器材的村居达到6435个,健身器材总数7万多件,覆盖率达到95%,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

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意识日益增强,利用健身器材开展健身活动群众不断增多,健身器材损坏率也在不断提升,其中超出质保期使用年限、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器材达到2万多件。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市体育局印发了《烟台市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办法(试行)》(烟体字〔2020〕39号),规定受赠单位负责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明确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维护、更新的职责,建立政府、社会、企业、使用单位共建共管的良好格局。启用了“一键报修系统”,为健身器材设施粘贴二维码专属标签,逐一将其位置信息、使用状况等数据录入市级信息服务平台,在后台生成电子信息地图,可以直观掌握全市健身器材布局情况。健身群众可以扫描二维码或拨打电话进行报修,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管缺失、维修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在器材维护维修、更新淘汰工作上加大工作力度、增加资金投入,为群众使用健身场地设施提供安全保障。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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