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注水打压期间注意事项
答:在供热开始之前,需要向供热系统中注水、试压。在注水期间,业主尤其是刚搬入新房或室内装修改动过管路的业主,应在家中留人,逐一检查室内用热设施,并做好排气工作,一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关闭入户阀门,并及时与供热人员取得联系,防止因用户家中设施老化或因安装问题漏水而造
2、问:供热期间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要保证供热设施有一定的散热空间,以避免影响供热设施散热,建议安装暖气罩的用户摘除暖气罩,并清理暖气片上或暖气片前堆放的杂物;使用地暖的用户,应尽量收起地毯等地面覆盖物。(2)不要在跑风上悬挂物品,避免因跑风断裂发生漏水。(3)排气时要小心操作,避免因旋转方向相反或用力过大导致跑风断裂,或因操作过快导致跑风脱落。建议在排气时,利用抹布或方便袋等物品覆盖跑风部位,防止热水喷溅。(4)及时检查室内供热系统的阀门开关状态,以及温控阀是否在合理的设置温度,以免影响供热效果。
3、问:为什么不能从供热系统中放水?
答:私放热水会引起供热系统严重缺水,轻则导致高点用户不能正常供暖,重则危及供热安全,且补给到系统的凉水将导致供水温度下降,进而影响供暖效果。为保护供热管道和设备,供热系统中的水需要进行软化,已加入化学试剂,另外,为防止恶意放水,供热企业还在水中添加了防腐剂,所以取用供热系统中的水会给您的生活带来安全风险。
4、问:供热中散热器出现渗水现象用户怎么办?
答:供热设施在供热过程中,由于热胀冷缩现象,会有个别散热器出现渗水现象,但不会出现大的跑水事故,针对这一现象,用户应及时检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办法。渗水分轻微渗水,渗水和严重渗水三种情况。对轻微渗水现象,每分钟滴五滴左右,用户可用接水器具接水,随着供水温度的提高,渗水可能减轻。超过十滴以上,属渗水现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观察一段时间,大约三到五天,如果随着气温变化,渗水现象减轻,用户可用接水器具接水,如果严重渗水,每分钟超过10滴,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问:供热中散热器出现跑水现象用户怎么办?
答:当散热器出现跑水现象时,如果散热器前有阀门,用户应立即关闭阀门,控制跑水事故的蔓延,同时,立即打电话联系供热单位进行抢修。当散热器前没有阀门,用户首先控制水的蔓延,如用接水器具接水,并立即打电话同供热单位联系。打电话时,应详细报出所在地址、联系电话及故障现象,便于供热维修单位能备足抢修工具和必要的抢修人员。
6、问:家中为什么不能加装循环泵?
答:业主私自在家增设循环泵,会破坏供热系统正常的水循环,轻则导致其他用户家中的水流量减少,重则导致系统水发生倒流,进而影响其他用户的供暖效果。私自在家增设循环泵是一种典型的“损人利己”行为。
7、问:哪些行为属于窃热行为?
答:窃热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全社会应该坚决予以制止。一是客户私自从热力公司的热网上开口截取热能;二是客户私自将蒸汽或采暖热水对外转供;三是客户私自排放采暖热水系统中的水或加装非采暖用小型换热装置。四是用户私自扩大供暖面积,在未集资的房间私接暖气片。
8、问:用户或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
答:(1)不按规定缴纳供热费用的;(2)毁坏或盗窃城市供热设备的;(3)应由用热单位或用户自己检修而不按规定检修、维护供热设施造成损失的;4)未经批准私自用热或增加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的;5)擅自排放供热蒸汽和热水的;6)阻挠或影响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巡检、维护和施工的。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那些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答:《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一)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二)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三)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四)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敷设管线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爆破、挖坑、掘土或者打桩;(六)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七)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10、用户不得有哪些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答:《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一)私自将自建的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二)擅自改造、拆卸用热设施;(三)擅自改变热用途;(四)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换热装置。(五)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六)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七)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都应该制止和查处的)
11、咨询投诉及报修电话:
龙馨站 :17353588195 办公室: 8086833 横掌苑站: 513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