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经济产业低碳循环、陆海生态自然和谐、人居环境健康宜居、治理体系现代高效的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典范。烟台市制定出台了《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过深入实施美丽烟台“绿+”、“青+”、“蓝+”、“紫+”和“金+”五色战略,以高水平的最美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美丽烟台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1-2035年)》《美丽烟台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实施意见及规划要求,提出本《行动方案》。
三、《行动方案》的内容
《行动方案》与美丽中国、美丽山东、美丽烟台建设要求进行充分衔接落实,以推进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为奋斗目标愿景,明确了三个阶段目标,至2027年,美丽烟台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形成可感可知的优势,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至2035年,美丽烟台基本建成,烟台市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北方形成显著优势;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烟台全面建成,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全方位呈现。
《行动方案》围绕“聚焦8个领域、实施8项行动、实现八美图景”的工作思路,提出一系列任务措施:
一是绿色低碳发展示范行动。持续发挥清洁能源资源领先优势、构建“中国北方清洁能源中心”;
二是环境质量改善提升行动。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优化健康城水网络格局;
三是现代海洋示范建设行动。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统筹海湾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
四是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行动。开展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森林碳汇能力;
五是生态环境安全守护行动。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融入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六是生态宜居城乡建设行动。加强城市湿地和水生态修复、打造富有胶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七是全民参与共建共创行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碳普惠体系建设与运营;
八是现代治理体系构建行动。高标准建设智慧城市、推进烟台市全域数字城市智能感知体系建设等。
四、《行动方案》的亮点
《行动方案》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的宏观性、战略性、纲领性文件,主要有以下3个亮点:
一是对环境质量改善路径做出指引。在环境空气方面,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在水环境方面,要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修复、强化水生态保护。打造城市天蓝水秀、人水和谐的美丽城市典范。
二是在生态保护方面,提出要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维育美丽永续的鲁东自然生态。
三是提出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打造具有烟台特色的海洋文化景区、海洋文化产业,统筹实施海湾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实现“美丽海湾”建设全覆盖的滨海城市典范。
五、政策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0535-69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