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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5-01153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新闻报道

烟台:公积金新政“灵活加码” 助力安居梦

日期:2025-01-24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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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2025年1月,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烟政字〔2025〕6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标志着烟台正式开启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新篇章。

作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烟台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新政以“低门槛、畅自由、享补贴、显特色”为原则,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提供强力支撑,并打破传统制度对劳动关系的依赖。

烟台的探索不仅为灵活就业群体打开了住房保障的新窗口,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制度破冰:从 “单位专属” 到 “全民普惠” 的跨越

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政策被视为“有用人单位的人”的专属福利,这一观念让灵活就业人员面临购房难题。

然而,随着烟台市《试点方案》的推出,这一传统印象正在被打破,住房公积金制度正逐步向“全民普惠”迈进。

烟台市推出的《试点方案》,正是对这一困境的破冰之举。《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信用良好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这一政策打破了传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身份限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打开了住房保障的大门。

灵活就业人员最明显的特征是不稳定性,针对这个群体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要讲究既“灵”又“活”。

《试点方案》在缴存方式和权益保障上进行了多项创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并自由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存。这种灵活的缴存方式,充分考虑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特点,降低了缴存门槛。

在权益保障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在缴存期间与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提取使用政策和基本相同的贷款使用政策。他们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购买住房,并申请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还提高了他们的居住质量。

新政双轮驱动:灵活就业住房保障与产业链金融赋能

新政不仅填补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短板,更释放多重社会效应。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本地商业银行针对灵活就业缴存人推出的专属个人贷款产品——“普惠灵活贷”。该产品通过评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余额、缴存周期、连续性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给予专属信贷额度,并结合灵活就业缴存人从事行业以及在商业银行其他业务板块的活动,提供优惠利率或发放专属利率优惠券,从而在信贷额度和利率优惠等方面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从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烟台市还积极推动产业链全覆盖,重点关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特色产业,如特色水果种植、海产养殖、新业态行业及特种商品零售等,引导这些产业链从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这种以产业链为抓手的推广方式,不仅有助于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色产业链全覆盖,还探索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特色农业、海洋牧场、新兴产业等结合的新路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加全面、贴心的住房保障和金融服务。

随着新政落地,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者正从“住有所居”迈向“安居乐业”。烟台的住房保障探索,正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生动样本。

新政不仅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大突破,更是对“共同富裕”理念的实践回应。通过降低门槛、强化补贴、优化服务,政策为灵活就业群体筑起安居梦的基石。未来,如何平衡灵活性与可持续性,将是政策深化调整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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