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24-14425 成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文化建设

第143494号:“关于我市城区小学课后服务现状”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8-16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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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城区小学课后服务现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们今后做好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城区小学课后服务现状的建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中对课后服务的服务内容、资源支撑、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紧盯“双减”目标任务、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方面,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

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要求,印发《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持续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即严禁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指导各区市、义务教育学校“一区(市)一策、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2号)要求,全面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由学校研究并征求家长代表意见后选用。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着力提升教师幸福感

一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保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推动高中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政策和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待遇保障政策落实落地,保障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二是落实课后服务经费将课后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课时)统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评优评先倾斜到位,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课后服务表现优秀的教师,并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

三是打造“幸福教师”工程。出台《烟台市“幸福教师”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幸福教师”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教师健康关爱行动、成长引领行动、激励保障行动等五大行动20条举措,以解决教师最为关切的问题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更加健康、乐业、美丽、幸福的烟台教师队伍。此项工作入选2023年度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十大典型案例。
        三、丰富课后服务质量

指导各学校一校一案完善课后服务方案,积极推行菜单式服务和课程“超市”,引入文艺家、体育教练、社会体育俱乐部专业人员等社会资源提高校内课后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涵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社团、文体和综合实践活动,内容涵盖书法、美术、诗词、楹联、剪纸、篮球、足球、武术等20多项。组织遴选全市中小学校内减负典型案例,评选出课后服务“十佳典型案例”,并在“烟台教育发布”等进行宣传推广。莱阳市高标准引入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优质课程资源,为学生提供“订单式”课后服务的典型经验被省、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半月谈”杂志社、《中国教育报》报道,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推动课后服务有“温度”“热度”。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积极听取全市各界人士的宝贵意见,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资金监管筹措,落实经费保障

督促各区市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做好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工作,努力落实“财政全兜底”要求,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政策,争取以县为主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保险以及用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弥补相关运行经费支出等。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课后服务收费会计核算,代收费计入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将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存入个人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挪用、挤占,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二、保障服务条件,提升教职工积极性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经费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鼓励按照有关规定吸纳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协助课后服务工作。区市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2024年,深入推进“幸福教师”建设工程持续推进教师减负,指导各区市、学校出台年度为教师办好的10件实事清单,评选首批30个区市和学校优秀案例,开展专题培训讲座现场会等,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热情完善补助办法等有关激励机制,统筹安排教师实行轮换值班、“弹性上下班制”,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家校沟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双减”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减轻家庭教育焦虑,避免“校内减负、家庭增负”现象。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课后服务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二是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组织各区市教育部门、各学校充分总结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家长和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烟台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烟台教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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