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4-11346 成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43061号:关于“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应对CBAM(碳便捷调整机制)”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23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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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次会议

143061号提案的答复

王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应对CBAM(碳便捷调整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烟台市认真贯彻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要求部署,在全国、全省率先谋篇布局、主动作为,全面推动碳达峰工作落实,取得一系列重要成绩,获得国家、省充分肯定和认可。荣获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表彰,在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中期评估中位列全国地级市第一,在全省绿色发展综合评价中连续两年获得一等评价,代表山东省受邀在全国首个生态日主场活动作典型发言,成功举办山东首个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国际性会议“2023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2023年11月我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12月我市应邀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介绍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探索与实践。

提升企业CBAM认知水平方面,2023年2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鲁环发〔2023〕8号),要求我市2023年完成5家企业碳足迹评价工作。经推广动员,2023年我市共7家企业35个产品完成碳足迹评价,5个产品实现碳中和。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足迹评价及核算认证,不断提升企业CBAM认知水平,降低企业碳排放,增强企业抗CBAM冲击能力。

提高民众“双碳”意识方面,《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市积极筹备,多次赴深圳、北京、成都等先行地区学习,依托相关专业机构稳步推进烟台市碳普惠体系搭建。目前,我市碳普惠试点工作已列入《烟台市贯彻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并初步完成烟台市碳普惠平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下一步,一是建立健全我市“碳普惠”机制体制,探索建立山东省碳普惠烟台分运营中心建设,加快开展平台搭建及个人账户设置、方法学的开发与发布应用等,以社会群众接受度较高的绿色出行、绿色用电、废旧衣物回收等场景为切入点,构建碳普惠应用平台,同步提升后台大数据运行的精准化、智能化,为“碳普惠”实施提供基础保障。二是提高“碳普惠”的社会参与度,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优先使用“碳普惠”平台减排量进行碳中和。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关注和支持“碳普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碳普惠”的积极性,提升群众参与度。

再次感谢您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517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改委动能转换协调科   联系电话:6291986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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