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4-13302 成文日期: 2024-07-22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第1803169号:“关于大力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7-22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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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喜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2024年1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政策支持城市和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建办保函〔2024〕26号),烟台市已被纳入城中村改造支持范围,经我们全面梳理,2024年我市计划申报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34个自然村,村民户数16049户,建设安置房22078套,计划总投资257.62亿元,其中申请专项借款199.88亿元,首笔23.4亿借款已发放到位。

2024年3月14日由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自规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由区政府担任本轮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要求区政府加强领导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改造模式方面采取拆除新建与拆整结合并存,允许改造项目土地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之间、集体与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土地整合、置换等方式,促进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由地方政府负责投入,不摊入城中村改造成本。政府出资结合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央通过现有渠道适当给予补助,纳入区政府专项借款支持范围。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目前,我局已开展城中村改造调研督导工作,并根据各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大关键时点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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