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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 | 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简明问答

日期:2024-04-05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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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我市建立了市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不断完善、设施缺口明显减少、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居民知晓率和认可度逐步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还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二、未来两年垃圾分类工作的几项重点任务是什么?

1.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分类示范公共机构、示范区市、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庄)创建标准,组织各机关、各行业部门、各基层单位强化示范创建,争创“烟台样板”。在2023年的基础上,2024年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1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市2个、示范街道(乡镇)3个、示范社区(村庄)20个。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个,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市2个、示范街道(乡镇)6个、示范社区(村庄)30个。

2.实施源头减量。根据《方案》要求,我市正在积极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积极推行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净菜上市工作,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引导市民和单位对闲置物品或旧物实现循环再利用。引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3.规范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环节。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三定一督现场指导”的分类投放模式。街道(乡镇)负责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分类指导员管理,实行定时定点上岗、在线打卡管理。加强分类运输车辆管理。各区市要配置足够数量、满足需求的分类运输车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新能源化。配备密封性好、节能环保、满足需要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分类运输车辆统一颜色、统一分类标志和宣传语,统一喷涂监督举报电话,严禁分类垃圾混装混运。

4.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推进两网融合。到2025年底,市区在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废旧家电,基本建立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三级回收网络,初步建成布局合理、体系完整、运行规范的全链条运行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个县级市参考借鉴市区经验,结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

三、具体如何在全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1. 明确目标任务,凝聚工作合力。一是会同市委社工部、商务局、住建局、团市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推进两网融合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建立可回收物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管理体系。指导各区市统筹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废旧家电、有害垃圾等纳入全链条管理。二是定期召开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会议。及时通报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条通报,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市定期完成好住建部系统填报这项规范性工作,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了交流互鉴。三是每月印发工作要点,确定重点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夯实基础工作,加大检查力度。一是制定任务清单。根据评估细则和评估系统要求并结合各部门职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市直部门、区县、街道、社区四级任务清单》,进一步量化工作指标、明确填报任务。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相关工作,准确提报相关材料。二是抓好垃圾分类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第三方和7个检查组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各区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撤桶并点、指导员上岗、分类收运等基础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各区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每季度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市城管局会同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局等8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七区部分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学校、医院、酒店等单位的生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体系建设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履行好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四是开展分类运输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抽查各区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发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3.全面宣传发动,推动分类共识。一是逐个区市召开四级联动会议,全面组织动员。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团队逐个区市开展垃圾分类四级联动培训工作,培训工作邀请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对各成员单位、镇街、居委会等负责人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贯,主要就主体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建设、三定一督模式推广等基础管理工作进行培训。二是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市城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教育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烟台市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综合运用宣传主阵地和新媒体等渠道,通过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科普知识、典型案例、先进人物、经验做法,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发动社会参与,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三是推动我市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市城管局会同市委社工部、机关事务局、团市委、妇联等4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成立“烟台市海鸥飞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组建了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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