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政发〔2024〕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烟台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烟台市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3月)
二、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承办单位:市民政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
三、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民政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
四、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8月)
五、烟台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承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
六、烟台市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3月)
七、烟台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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