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德雁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提升行动指导意见》。
垃圾分类是“关键小事”,也是“民生大事”。烟台市分三年三步走,按照“一年提升、两年巩固、三年长效”的目标,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意见要求,2023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2024年区市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2025年其他区市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意见从6个方面清单式列出了16项具体措施,还明确各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具体任务和牵头单位,推动垃圾分类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对抓紧抓实各项重点环节,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
下步,《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将会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