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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5275127/2024-14361 成文日期: 2024-12-30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 |《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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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介:苏爱锋,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家库成员、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专家库成员、技术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成员、2018-2023年度土地评估报告评审专家、烟台市房地产业协会估价分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评审专家。

2024年3月3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烟台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方便社会各界对计划全面了解,我们邀请到苏爱锋先生,就《计划》相关重点内容进行以下解读。

问:苏总您好,请问编制《计划》的目的是什么呢?

答: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为了科学安排全年的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在年初对整年的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供应结构、供应时序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落实“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供应原则。

问:苏总您好,据我们了解供应计划每年制定发布一次,请问今年发布的2024年《计划》和2023年相比有什么变化呢?各项计划指标是上升了还是减少了?

答:2023年烟台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866.391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7.231公顷,住宅用地348.1249公顷;2024年烟台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163.231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11.9601公顷,住宅用地561.8171公顷;供应总量及商服和住宅用地和23年相比都略有上升。

问:由市政府发布的《计划》编制包含了哪些范围?其他的县级市还需要单独制定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吗?

答:烟台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编制范围包括市辖7区以及市土地储备和利用中心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制定后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其他县级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各县级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并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市、县级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都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实施并在自然资源门户网站公示。

问:2024年的《计划》体现了什么样的土地供应政策导向呢?

答:2024年《计划》要求严格控制存量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用地总量,坚持以供应引导需求。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坚持“有保有压”供应原则,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用地,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无污染环保型工业项目落地。同时全面落实住宅用地相关政策,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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