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主要违法 事实 | 处罚 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 机关 | |
1 | 烟市监处罚〔2024〕66号 | 烟台东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案 | 向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检测设备并独家销售设备使用的试剂耗材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烟台东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370611555247082Q | 薛*东 | 2024.11.25 |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本处罚决定书,携缴款码将罚没款通过以下缴费方式缴到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1.微信、支付宝扫码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2.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3.银行柜台办理缴费方式(烟台市非税收缴纳指定银行各网点);4.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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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061H/2024-13843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反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