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残联〔2022〕11号
各区市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烟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规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市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烟台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规范我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根据山东省残联等六部门《山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烟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十四五”期间完成不少于5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不断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二、实施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困难重度、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且所住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家庭。重点聚焦有需求未改造过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和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家庭。在上述重点群体家庭无障碍改造未全覆盖前,原则上不扩大范围、不进行重复改造。已完成上述重点群体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的区市,可扩大改造范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对象。
三、改造内容及标准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严格执行《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及相关技术方案,综合考虑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需求及城乡地域差别等因素,科学确定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改造标准原则按照户均2500元的标准进行无障碍改造,各区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评估情况适当调整改造标准。有条件的区市可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保障前期评估、中期实施、后期验收等工作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各区市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汇报家庭无障碍改造对于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事例,推动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纳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等相关行动计划,切实加大改造力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部门加强合作,整合资源,统一部署改造,形成政策合力;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区市切实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民政部门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中,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重点改造对象予以优先支持;财政部门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予以资金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指导,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支持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乡村振兴部门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统筹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精准落实到位;残联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反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共同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三)完善投入机制。各区市要统筹安排资金,落实投入责任;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发挥村(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鼓励村(居)民捐资捐物、组织党员开展帮扶等多种形式筹资落实改造任务。
(四)分级分类施策。各区市要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可根据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采取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并行的工作模式,确保改造落到实处。要做好家庭无障碍改造与辅助器具适配有效衔接,实现业务并联办理,服务同步进行。有条件的区市可研究丰富本地区改造项目,探索居家就业环境无障碍改造,鼓励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利用智能家居、自动化设备等科技手段开展智能化家庭无障碍改造。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分解任务。各区市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根据当地确定的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办法,对“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见附件)做进一步细化分解,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十四五期间,要做到有需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区市可不局限于任务数,争取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家庭实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可扩大改造范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对象。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市要制定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信息公开、自愿申请、及时受理、精准评估、阳光操作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要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完善调整项目方案。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提高改造工作的专业化和精准度。
(三)及时汇总数据。在开展相关无障碍改造工作时,各区市残联要会同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部门同步统计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危房改造等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各区市残联要加强对一线数据库录入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年内各渠道支持完成的改造数据一并准确录入、导入“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残联。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市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义,宣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宣传家庭无障碍改造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便利,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争取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附件:烟台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分解表
附件
烟台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