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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17日,我市印发《关于调整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通知》(烟编〔2022〕9号),将市大数据局承担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有关职责调整由市工信局负责。为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起草目的
为深入贯彻数字中国战略,落实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加快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向以数字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活动转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含前言、基础条件、总体要求、推进数字新基建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建设、推进数据价值化建设、推进数字化治理建设、推进数字安全化建设、保障措施10个方面。
《规划》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市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顶层设计、坚持创新引领、坚持数据驱动、坚持安全可控,到2025年建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完备、数字产业化动能强劲、产业数字化成效显著、数字政务高效协同、信息惠民普惠便捷的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城市。
《规划》从六个方面对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提出了战略部署。一是推进数字新基建建设,包含推进5G网络商用等重点任务;二是推进数字产业化建设,包含推动基础电子发展等重点任务;三是推进产业数字化建设,包含培育优秀工业软件及APP等重点任务;四是推进数据价值化建设,包含建设主题信息资源库等重点任务;五是推进数字化治理建设,包含推进智慧警务、智慧医疗等重点任务;六是推进数字安全化建设,包含构建信息安全监管平台等重点任务。
《规划》保障措施,主要从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监管体系、人才支撑、创新政策等5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在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数字经济建设推进机制、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加大烟台数字经济建设宣传力度,完善烟台数字经济制度保障体系,丰富数字经济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创新中心、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全方位支撑我市数字经济发展。
- 征集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为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起草过程中向各有关部门、利害关系人及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11月15日-12月12日,市工信局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府网站完成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其中:采纳意见4条,采纳原因建议符合烟台市数字经济发展方向,有助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未采纳意见2条,未采纳意见原因是参照烟台市总体规划,相关建议不符合烟台实际,故不予采纳。
(二)12月,市工信局同时征求了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共反馈4条意见建议,全部采纳,采纳原因是符合相关部门职责,可以更好推动烟台市数字经济发展。
-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集体讨论
经烟台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会议指出,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要强化产业培育、人才支撑和政策支持,加快信息通讯网络升级,完善5G基站、光纤、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城市大脑等新型基础设施,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前沿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开辟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
- 执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