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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2-06523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日期: 2022-01-29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十四五 农业农村规划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烟政发〔2022〕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烟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为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推进农产品优质化、乡村田园生态化、乡村产业融合化、农业农村数字化、基层治理规范化、农民增收持续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新向往、新需要,为建设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坚强支撑。

第二节  工作原则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坚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政策供给,资金优先投入,要素配置优先满足,金融优先服务,人才配备优先考虑,基本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加快补上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坚持立农为农,因地制宜发展富民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方式贯穿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正确处理乡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让绿色成为乡村发展的底色和魅力所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压舱石”作用,持续抓好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创新驱动、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数字赋能,进一步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

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推进。精准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差异性,保持历史耐心,合理布局、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科学有序推进乡村现代化。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立足烟台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立足胶东特色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大要素投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数字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打造绿色发展引领、产业协同融合、科技要素聚集、产出优质高效、主体活力迸发的现代农业,建设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幸福农村,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技术、有素养、有活力的“五有”新型农民,把烟台建设成为“数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践市、“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展望

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农民生活逐步迈向共同富裕。

农业高质高效。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农业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明显进步。现代种业创新能力突破发展,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数字化、机械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农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到202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60亿元,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440万亩、170万吨;生猪存栏量稳定在300万头以上,白羽肉鸡出栏量达到4.5亿只;烟台苹果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效应持续放大,苹果、梨、樱桃、葡萄、海参、鲍鱼等区域公用品牌美誉度持续提升。

乡村宜居宜业。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点上出彩、面上出新,带上成景、全域铺开”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全面形成。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乡村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55%,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村达到1000个。

农民富裕富足。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村消费全面升级。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村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成效不断凸显。到2025年,农民收入平均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和全国农民收入平均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左右。

到2035年,全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臻完善成熟,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高效协同、深度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条件的地方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专栏1  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第二章  发展布局

第一节  优化提升农业空间布局

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农业状况,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按照“因地制宜、保障基础、突出优势、三产融合、连片打造、核心带动”原则,强化区域意识、集群意识、融合意识,做强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升创新链,打造全市农业发展“137”格局,即“一带三区七大集群”,加快形成区域产业协同、集群创新引领、县域全面统筹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格局。

“一带”为滨海产业融合示范带。推动烟台滨海一带区市及海域湾区经济板块崛起,包括金山湾、芝罘湾、套子湾、龙口湾、蓬莱湾、丁字湾、莱州湾七大海湾。立足丰富资源、高度发达生产力、广阔市场空间及大量农业骨干企业集聚优势,不断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打造农产品精加工高地;着力发展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延长海洋牧场产业链条,建设高水平“海上粮仓”;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海洋文化,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打造滨海乡村旅游精品带;大力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旅游、康养、文化、物流等产业融合发展,加速培育农业新业态,提升产业融合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滨海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和县域经济腾飞。

“三区”为高效粮油产业发展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区及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区。如图1所示。

图一

高效粮油产业发展区。包括海阳市、莱阳市、招远市、莱州市。建设玉米、小麦优势产区,提升花生种植区域化、规模化水平,重点发展出口专用型和油用专用型花生生产基地;打造以鲁花、龙大等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粮油加工集聚区,提升粮油加工转化能力;加快打造以莱州市为中心的中国北方“种业硅谷”,促进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建设以招远市为中心的甘薯产业园区;推进海阳市、莱阳市、莱州市等高品质绿色蔬菜生产带建设与环烟台市区“菜篮子”工程,保障提升高品质农产品供给。

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区。包括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区、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招远市、莱州市及昆嵛山保护区。突出特色果品种植及集聚发展优势,高端高质培育壮大以栖霞市、招远市、蓬莱区为核心区的“烟台苹果”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着重培育以蓬莱区为核心的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发展,打造葡萄酒庄园集聚地,进一步提升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美誉度;加快大樱桃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烟台大樱桃”品牌;培育壮大梨、葡萄、甜柿、草莓、蔬菜、烟台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在牟平区、蓬莱区、海阳市、莱阳市、莱州市,发挥肉鸡、生猪、畜禽良种等基础资源优势,打造全国重要的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和高端畜产品加工基地。

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区。包括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蓬莱区、龙口市、烟台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试区。依托城市核心区的交通、市场、文化、园区优势,进一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数字农业示范、农产品工艺展示、科普教育、娱乐休闲、农事体验、特色果蔬采摘等都市农业发展;积极促进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度假、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高标准打造康养小镇、温泉小镇、特色村庄、精品民宿,促进农业与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七大集群”,聚力打造烟台苹果1个千亿级和白羽肉鸡、生猪、海参、葡萄与葡萄酒、花生与食用油、龙口粉丝6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如图2所示。

图二

苹果产业集群。以栖霞市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蓬莱区东方海岸果谷和安德利、泉源、德丰等国家级龙头企业为引领,在蓬莱区、栖霞市、招远市等9个主产区打造一批苹果现代农业产业园、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区、果品加工产业园区,培育一批苹果深加工企业,促进育苗、种植、加工、物流、电商、文旅等业态融合,放大烟台苹果国家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效应。

白羽肉鸡产业集群。以牟平区、蓬莱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益生、民和、仙坛、春雪、鼎立等龙头企业为引领,打造白羽肉鸡产业集群,建成全国重要的高端肉鸡良种繁育基地、加工基地、养殖升级先导区、产业循环发展示范区、产业科技创新推广引领区。

生猪产业集群。以莱阳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龙大、新希望、喜旺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开展规模化、工厂化、智能化养殖,重点打造种养循环发展示范区、食品加工物流区、科技研发与技术集成转化区、创新创业孵化区、优质饲料加工区,实现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商贸物流、品牌营销全产业链发展。

海参产业集群。以烟台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全国最大的海参苗种繁育基地、全国海参产品重要集散地为依托,以建设海洋牧场、原生态底播增殖为主攻方向,深度整合海参育苗、养殖、加工、流通、贸易等产业链条,加强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品牌推广,培育壮大烟台海参产业集群,引领海参产业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烟台海参”品牌价值,带动鲍鱼、虾夷扇贝、海胆等海珍品产业发展。

葡萄与葡萄酒产业集群。以蓬莱葡萄及葡萄酒“一带三谷”、莱山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张裕、中粮长城等龙头企业为引领,促进莱山区、蓬莱区、龙口市、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等鲜食葡萄、酿酒葡萄种植加工、葡萄酒生产优势区的发展。以葡萄酒酿造为重点,以葡萄酒主题精品文化旅游为引擎,促进产业链延伸和三产联动,彰显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品牌,打造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

花生与食用油产业集群。以牟平区、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招远市、莱州市等花生种植密集区和鲁花、龙大、枫林等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花生种植加工企业,建设花生特色品种繁育基地、高油酸新品种种植区、出口型花生主产区、高水平加工基地及现代化示范基地,壮大培育“烟台大花生”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新品种培育、标准化种植、精深加工、多元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集群。

龙口粉丝产业集群。以招远市——中国最大的龙口粉丝生产基地及双塔食品、金城粉丝、三嘉集团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积极发展即食粉丝、保健粉丝等功能性食品,突出发展高端蛋白深加工业,建设全国粉丝加工引领区、集聚区,提升“中国粉丝之都”品牌。

第二节 完善乡村功能布局

根据乡村区位条件、乡村资源、产业基础、发展特色及未来发展潜力,将乡村划分为示范引领型、特色保护型、改造提升型、城郊融合型四类,分类施策发展,发挥优势功能,弥补发展短板,优化布局结构,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城乡深度融合。

示范引领型。指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农村基础较好的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样板村。通过重点打造,进一步增强产业、环境优势,建成特色产业优势突出、人居环境优美、农民富裕富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的示范镇、示范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乡村振兴的高标准样板,示范引领周边区域发展。

特色保护型。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特色古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及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庄。对其进行重点保护,在保护村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古迹、建筑及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基础上,挖掘村庄历史文化,适度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乡村康养等产业,形成历史文化保护、特色产业发展与村庄融合发展良性互促的局面。

改造提升型。包括两类,一类是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突破区;一类是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乡村和因大型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前者,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重点补短板,激活产业和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后者以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底线,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开展拆迁建。

城郊融合型。指市县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具备承接城区功能外溢条件的村庄。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乡村基础设施与城镇互联互通,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要素双向流动,为中心城区重要产业发展配套,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并为中心城区居民提供绿色产品供给,成为中心城区居民乡村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场所,加速城乡融合进程。

第三章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提升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平

第一节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健全辅之以利、辅之以义的保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卡实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管理,鼓励整建制开展吨粮镇、吨粮县建设。调整优化粮食作物种植结构,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稳定提高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综合生产,稳定花生、大豆等油料作物生产,构建协调稳定的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到2025年,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440万亩、170万吨以上。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全面推进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实行动态跟踪治理,支持集中连片改造撂荒耕地,挖掘粮食生产潜力。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支持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升级。到2025年,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44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75万亩。

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监管机制,提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能力。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培肥耕地基础地力。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模式,筛选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粮食新品种,稳步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数量与质量,创建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

第三节  保障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

保障果蔬有效供给。以苹果、大樱桃、梨、葡萄等优势果品为重点,优化调整品种结构,丰富产业布局。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打造一批肉蛋菜奶稳产保供基地。支持蔬菜生产设施提档升级。到2025年,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350万亩,总产量达到720万吨。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7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250万吨。

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推动生猪、奶牛、蛋鸡产业稳定发展,肉类食品加工业、畜禽良种、肉鸡产业跨越发展,肉牛、肉羊、蜜蜂等产业突破发展,严格控制肉鸭、黄羽肉鸡和毛皮动物发展。到2025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70万吨。其中,肉类总产130万吨、蛋类总产18万吨、奶类总产22万吨。

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制度。巩固近海滩涂水域渔业产业,支持装备型海洋牧场创新发展,引导渔业向深远海拓展,向绿色高效转型。到202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85万吨。

第四节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农业气象综合检测网络建设,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逐步推广农业大灾保险,在产粮大县全面实施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市与商品交易所对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支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稳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比,逐步做到“一县一品”;加快建立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提质扩面,力争小麦、玉米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0%,农业保险深度逐步达到1%。发挥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除隐患、控风险、防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渔业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渔船装备、渔民技能、渔港避风和风险保障能力。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与指导。加强农村沼气报废设施安全处理。

第四章  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农业现代化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推进农业创新驱动发展

开展农业核心技术攻关。以突破关键科技问题为重点,超前部署农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推进现代种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物联网、绿色种养、农产品质量安全、疫病防控等领域技术攻关,加快突破产业和区域发展技术瓶颈,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健全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聚力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关键技术和成果。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共建国家(烟台)农业科技中心,加快推进苹果技术创新共同体及葡萄酒和莱阳梨科技创新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推动高端研发、集成示范、成果转化一体化发展能力。

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工程。促进农业产业数字化提升,进一步提升种植业信息化、畜牧业智能化、海洋渔业智慧化、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水平,实现农业向智能、智慧、数字、精准、精致方向逐级演进,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设施园艺、数字畜禽养殖场、数字海洋牧场、智能“农业车间”等数字农业智慧应用基地。加快涉农数字数据产业化,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农业上的集成运用。建设农业农村“一张图”大数据平台。

提升农业智能化装备水平。高质量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等机械装备研发制造,着力提高重点设施农业、特色果品、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大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推动“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5%。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健全“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绿色、高效、轻简化生产模式,强化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科技人才向基层汇聚,稳定农技推广队伍,统筹协调一批科技人才走村入户、上山下乡,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节  打造中国北方种谷

开展育种创新攻关和种质资源保护。以培育突破性高质高效新品种为核心,重点围绕优势产业开展品种研发和引进推广。放大小麦、玉米、苹果、大樱桃、畜禽、水产等种子种苗产业优势,支持开展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突破新品种创制、优质种苗繁育等关键技术,加快培育一批优质专用农业新品种、新品系。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完善良种繁育和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条件,认定国家或省级种质资源库(圃)1—2处。到2025年,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新品系20个以上。

加强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建设。搭建种业创新平台,整合优势龙头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技术资源,搭建全国领先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育种创新平台5个以上。完善基地建设、兼并重组、金融支持等政策,培育壮大种业企业,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种业领域,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延伸种业产业链,发展种业科研、科普培训、种业贸易和种业会展,打造烟台种业品牌。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提高种业创新成果转化效率,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到2025年,进入全国前50强的种业企业达到3家以上。

提升种业服务和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种业监管服务体系,强化行业管理、质量监督、市场监管。强化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种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设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新品种展示示范体系,加强新品种展示评价体系、种业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扩大统一供种覆盖面。

第三节  突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以烟台苹果引领现代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一流苹果种质资源圃,加快培育推广新品种,抢占中高端市场。更新改造老龄果园120万亩,着力打造数字果园和精品果园,扶持果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推进烟台苹果科技创新中心、大数据中心、展示交易中心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持续扩大中国果业第一品牌效应,把我市打造成世界一流苹果生产基地、中国苹果产业的科技创新引领者。深耕北纬37°仙境海岸,做强以莱阳梨为代表的梨产业,提高大樱桃“北方春果第一枝”果品品质,提升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美誉度。鼓励发展草莓、甜柿等新兴特色产业。

以海洋牧场引领高端渔业发展。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打造山东海洋牧场综合试点烟台先行先试区。持续推进“百箱计划”“海洋蛋白计划”,加大深水智能大网箱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海洋牧场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智慧海洋牧场”;以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洋牧场创新模式,率先实现海洋牧场三产融合发展;培育海参产业集群,打造“烟台溯源好海参”质量品牌体系,建设烟台安源海参产业研究院,做强做优海参产业链条;加快建设现代化海上综合体,推动滨海游向海洋游转变;形成海洋牧场集群,积极探索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结合的经营模式,全力打造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城市。到2025年,省级以上海洋牧场数量达到50处以上,海洋牧场建设面积达到150万亩,水产苗种年育苗量达到5000亿单位左右。

以龙头企业带动新型畜牧业发展。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养殖户”等模式,鼓励支持现有畜牧业龙头企业扩规模、提档次,巩固提升全国优势地位,因地制宜扶持一批“专精特新”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培育生猪、白羽肉鸡产业集群,稳定生猪产能。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推进畜牧业智能化建设,提升畜牧产业现代化水平。

培育壮大蔬菜等高效特色产业。发展蔬菜、茶、花卉等特色富民产业,着力建设高品质蔬菜生产区和加工出口基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健全烟台茶品牌体系,提高绿色、智能种植和加工能力,突出烟台茶叶地域和文化特色。推进花卉生产标准化、品牌高端化,重点培育莱州月季、蝴蝶兰等品种,加强种苗繁育。到2025年,全市茶叶产量达到1500吨,花卉年产值达到2.5亿元。

专栏2  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果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改革传统栽培模式,更新改造老龄果园,改造提升老旧苹果园120万亩、老劣梨园2万亩,推动数字果园建设。加快产品创新,研究开发SOD、富硒、富硅等功能性果品,推广免套袋技术、轻简化设施栽培技术。培育壮大烟台苹果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山东苹果·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培育果业精深加工企业10家。高标准举办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

2.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以培育突破性高质高效农业新品种为核心,加快培育一批优质专用农业新品种、新品系。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收集或引进种质资源500份以上,认定国家或省级种质资源库(圃)1—2处。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引进品种保护、选育和研究,支持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省级以上保种场建设。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6家。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创新平台,健全质量检测体系,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体系。

3.高端渔业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巩固近海滩涂水域渔业产业,持续推进“百箱计划”“海洋蛋白计划”,支持装备型海洋牧场创新发展,引导渔业向深远海拓展,向绿色高效转型。支持海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省级以上海洋牧场数量达到50处以上,海洋牧场建设面积达到150万亩。

4.粉丝蛋白突破工程。以招远市金岭镇、张星镇为核心,辐射发展粉丝规模化绿色优质生产引领区,加快数字化工厂建设,抓好高品质功能性蛋白、蛋白肽、膳食纤维、蛋白肉等系列高端产业研发生产,不断向价值链高端进军,推动粉丝加工业向大健康领域的高端蛋白产业延伸。到2025年,粉丝蛋白产业总产值达到百亿级以上。

5.融合发展平台构筑工程。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思路,县级突出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创建1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乡级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创建3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村级围绕发展传统手工业、食品业、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500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争创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强县。

第四节 加快乡村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升级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着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技术集成基地。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和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支持加工企业向中心镇、专业村聚集,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做大做强精深加工,培育开发绿色高端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性食品;做优做活特色加工,创新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模式,进一步延长加工链条,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创建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3个以上,加工示范企业40家。

加快发展现代仓储物流业。加强农产品储备、物流、冷链系统、大型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以产地批发市场、大型销地批发市场、电子商务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构筑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格局。建设农产品县级集散配送中心,提升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强化产销衔接,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产销对接。积极发展社区团购、中央厨房等新型业态,拉近农产品生产与城市消费距离,打通销售“最后一公里”。

拓展培育农业新业态。依据自然风貌、人文环境、乡土文化等资源禀赋,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乡村休闲旅游区,开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和产品,提高乡村旅游品质,促进乡村休闲旅游良性发展。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景区化村庄、休闲农业园区、乡村旅游休闲线路。因地制宜发展精品民宿、医疗养生、游学研学等新业态,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业态深度融合。到2025年,争创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以上。

创建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在特色集聚区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思路,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乡土产业名品村,推进农业关联产业聚集发展、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辐射带动乡村产业兴旺。

实施“三位一体”品牌战略。按照“全品类整体品牌引领、区域公用品牌支撑、企业产品品牌协同参与”建设思路,重点打造“烟台仙果”全品类整体区域公用品牌,做好“品道烟台仙果香”文化内涵的推介传播,持续放大“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烟台茶”“烟台海参”“烟台葡萄与葡萄酒”等烟字号品牌价值,实现名企、名品、名产与城市名片同步提升。发展会展经济,重点举办烟台国际果蔬博览会、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世界海参产业(烟台)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打造推介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

第五节  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雁阵群。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雁阵建设工程”,加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壮大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雁阵群”。加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力度,促进龙头企业改造升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能力。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00家。

培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深入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家庭农场能力提升行动整县试点,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数量达到800个。发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作用,带动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提质增效。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现代经营理念、先进技术和生产要素,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生产效率和比较效益。

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土地托管、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生产技术、市场流通、市场信息、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各类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分享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探索建立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独立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从购销服务向农村综合服务转变。到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5000个以上。

第六节  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

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优势,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加快提升中国(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农业板块开放水平,推进农业企业、产品、技术和人才“走出去”“引进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联盟作用,推动企业“抱团出海”。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开发农业资源,建设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提高国际市场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加大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智慧设施农业、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支持引进总投资过亿元的现代高效农业项目。培植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国际自主品牌,提升农业产业外向度。

专栏3  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行动

1.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一批省级以上科创平台、研发中心和科研团队,在生物育种、智慧农业、机械装备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

2.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0家,其中省级以上90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9万家,其中,省级以上200家;家庭农场稳定在5000家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5000个以上。

3.农产品品牌振兴工程。实施“三位一体”品牌战略,重点打造“烟台仙果”“烟台溯源好海参”等全品类整体区域公用品牌,放大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和效应。培育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个、企业产品品牌100个。

4.乡村新型服务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初加工及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发展农村传统小商业、集市、养老、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

第五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立适用我市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体系。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制定国家、国际标准。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一批绿色技术示范、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试点基地、示范场区。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认定,推进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发展畜禽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走与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匹配的现代畜牧业发展之路。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全程监管体系,扩大风险监测范围,强化基层监管和检验检测队伍建设,推行网格化监管和智慧化监管。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禁限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进县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严格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储运环节投入品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追溯体系。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绿色农业,争创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县。大力发展种养循环、生态农场、轮作休耕等农业绿色生产方式,集成推广一批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动植物疫病绿色防控,推进农业绿色投入品使用,规范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支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商品有机肥、生物菌肥推广使用。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建设一批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园。推广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全封闭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深水智能网箱养殖,支持水产养殖排污口监测和改造。科学划定限制、禁止水产养殖和捕捞区域,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强农牧渔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利用。

第二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持续优化肥料投入品结构,增加有机肥使用,推广肥料高效施用技术。积极稳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等绿色肥料,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产品,因地制宜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肥料农药利用率,到2025年,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种植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全市农药使用量降低10%、化肥使用量降低6%。

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支持种养有机结合的绿色循环农业,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推广益生菌、高分子膜等粪污处理技术,推进粪肥还田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畜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能力。加快普及标准地膜,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和专业化回收。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

加强污染耕地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大对土壤酸化、重金属污染和农药残留耕地改良修复力度。全面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轻畜禽养殖对土壤、水源的污染。

第三节  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耕地、水域岸线、湿地等用途管控。发展节水农业,积极发展花生、甘薯、杂粮等耐旱作物,推广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节水技术。加快完善输水管道、喷灌等节水灌溉工程体系,积极推广滴灌、微灌等精准灌溉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定在0.6778。健全耕地轮作制度。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完善捕捞限额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健全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实行林长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成果,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田园生态系统,完善农田生态廊道,营造复合型、生态型农田林网。强化河湖长制。推进荒山、荒沟、荒滩等修复。以县域为单元,推进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一批水美乡村。

推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加强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以耕地质量提升、渔业生态养殖为重点,巩固提升农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展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

专栏4  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提升行动

1.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结合区域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扶贫重点区域和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区实施,提升口粮绝对安全保障水平。依托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开展酸化土壤改良,推广使用土壤调理剂,增施有机肥,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37.2万亩,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2.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追溯系统,争取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提升行动,整治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农机作业安全保障制,推行“网格化”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多方积极参与秸秆收储和加工。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及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途径,鼓励将秸秆或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后的产物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推广规模养殖场异味减控措施,推动数字化精准饲喂、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等智慧化装备应用。鼓励规模以下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指导创建2-3种典型模式推广普及。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域,支持建设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推动畜禽粪便集中收集、专业处理、商品生产,提高优质粪源有机肥商品化生产能力。

第六章  全域创建新时代生态美丽乡村 聚力描绘烟台美丽乡村新画卷

第一节  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的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明确示范引领型、特色保护型、改造提升型、城郊融合型等村庄类型,并实行动态评估、优化调整机制。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注重乡村风貌,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确定生态空间、村庄公共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配套等布局。严格村庄规划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严格落实中央、省村庄撤并政策,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准确把握合村并居时度效,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区分山区丘陵、沿海海岛、河湖平原等乡村不同形态,科学引导村庄建设风貌,优化细化建设主题、建设风格,打造点上出彩、面上出新、带上成景、全域铺开的烟台美丽乡村新画卷。

第二节  实施生态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

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高标定位、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统筹考虑建制镇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等因素,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创建一批”总体思路,从经济强、产业好、功能优、后劲足、机制活的涉农乡镇(街道)中,集成齐鲁样板示范区、美丽乡村示范片、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特色小镇等政策,高质量创建五大振兴带动作用明显的市级示范镇30个以上。

分类推进生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等7方面66项指标,将全市建成区外行政村划分为一类样板示范村、二类达标提升村、三类重点攻坚村,实行分类建设管理、年度梯次晋级,加快生态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到2025年,一类村占比达到55%,基本消除三类村。从一类样板村中择优逐级培育示范村,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省、市、县三级联创,到2025年,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以上。

培育美丽乡村示范片。分阶段实施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工程,强化资源统筹、要素保障,推动新时代美丽乡村连线成片,实现资源共享、环境共治、项目共建、农民共富,以片带面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五美”乡村格局,在全省叫响烟台美丽乡村品牌,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烟台样板。

抓好美丽庭院建设。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文明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内容,引领广大农村家庭成员通过创建“美丽庭院”,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专栏5: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1.实施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工程。大力支持镇街特色化、全域化、现代化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示范镇,创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带动作用明显的市级示范镇30个以上。

2.实施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工程。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建成首批14个片105个样板村,2022—2023年启动实施第二批10个示范片、100个左右样板村建设,2024—2025年,接续创建第三批美丽乡村示范片、样板村。

3.实施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2021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1个、2022年创建示范村38个、2023年争创省级示范村40个以上,到2025年,累计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以上,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4.实施美丽乡村分类推进工程。将全市建成区外行政村划分为一类样板示范村、二类达标提升村、三类重点攻坚村,分类建设管理、年度梯次晋级,到2023年底,一类样板示范村占比达到50%,基本消除三类村,初步形成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

第三节  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升,继续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健全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五有”机制。加强农村粪污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粪污处理利用。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处置。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100%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保洁督导考核制度,落实农村保洁员政策待遇。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步分区域推进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区域延伸。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或利用。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鼓励农村住房改造,出台农房建设技术导则,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升乡村面貌。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扎实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垃圾杂物、村内塘沟、农业生产废弃物,重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搭乱建、残垣断壁等问题,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提档升级行动,建成推窗见花、开门见绿生态美丽村庄。开展“市级森林乡村”创建,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6%。

专栏6: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一垃圾收集设施,村居以10—15户为一个单元,分别配备1个240升带盖垃圾桶,一次性淘汰敞口式垃圾箱和露天生活垃圾池。严格落实转运站管理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处置,所有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区市至少选择1个镇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每个镇街至少选择2个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

3.推进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或利用,不产生黑臭水体。2021年完成33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131个“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巩固提升,到2023年底,累计完成19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市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覆盖率达到55%。

4.加强乡村绿化美化。推进农田林网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体系建设,鼓励区市试点推进农村废旧房屋废弃土地植树绿化,努力实现农村全面增绿。

第四节  打造数字乡村

加快数字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实现信息进村入户,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与城市地区同步发展,到2025年,农村地区80%以上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

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数字乡村建设政策体系,加强益农信息社运营,有效释放数字技术普惠效应,加快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进农村智慧水利、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社区、智慧物流建设。创新推动乡村文化数字化、智能化,促进移动云、5G网络、直播、VR技术等与乡村文化资源融合发展。

推进乡村服务智慧化。推动“城市大脑”向乡村延伸,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农村,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现代化农村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村里办。到2025年,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庄占比80%。实施智慧民生工程,提升乡村中小学网络带宽,推进远程诊疗向乡村覆盖。强化智慧气象服务。

第七章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第一节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头雁领航”工程,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完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监管约束机制。扎实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深化提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质效,加大联合社组建力度,加快推进党建融合发展区建设,推进区域共建共兴。持续发挥第一书记“尖兵”作用,统筹用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力量,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强村务纪检监察,坚决惩治侵害农村利益腐败与不正之风行为。

提升农村自治能力。落实“四议三审两公开”制度,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深化民主协商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凸显农民的乡村治理主体地位,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扎实开展“三治”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抓好示范村镇创建。

建设法治乡村、和谐乡村、平安乡村。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农村警务与网格管理深度融合,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及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技防村建成率100%。巩固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三无”村(社区)创建。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90%以上村(社区)达到创建标准。

第二节  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实施教育强民行动,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鼓励农民接受继续教育,开拓农民眼界,转变农民思维。赋予提升农民自我能力发展的外部条件,营造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空间,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活力、有素养、有技术的“五有”现代化农民。积极开展文化科教卫生“三下乡”活动,多渠道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到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万人,乡村之星数量达200人以上。

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的创新创业能力,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劳动技能,促进农民充分就业。强化创业扶持,挖掘农村传统工匠技艺,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带动农民创业创新。

第三节  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

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在农村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专题宣讲活动。深化文明实践联系帮包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文明实践中心务实管用、发挥作用。到2025年,实现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四德”示范活动。

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深入实施新一轮乡村文明行动,到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市级达到40%,省级以上达到10%。推进“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村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农村网络文化。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加强优秀乡土文化创新发展。深度挖掘烟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开展优秀乡土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行动,完善优秀乡土文化保护和多方参与的长效机制。建立传统村落文化分类保护制度,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保护型村落保护发展。加强农耕文化、红色文化、儒家文化等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推动乡村非遗传承发展。加强手工艺产品、衍生产品研发,开展知名工艺品牌创建活动。推进民间歌曲、舞蹈、器乐、戏曲、剪刻、塑作、编织等民间艺术的创新发展,培育一批优秀基层戏曲院团、庄户剧团、民间班社,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第八章  坚持常态长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养老、产业、就业、金融、保险、兜底救助、残疾人帮扶等政策措施,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健全完善“1+4”防返贫动态监测督控工作体系,建好村级相对困难农户1本台账,畅通农户自主申请、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4个渠道,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督控,对符合监测帮扶条件的困难人口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加强脱贫户及监测帮扶户定期调度,强化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返贫新致贫。

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能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节  促进重点帮扶区域巩固衔接整体提升

支持重点帮扶区域乡村振兴。创建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区市中筛选打造1-2个省级衔接推进区,支持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环境整治、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巩固成果建设,推动衔接推进区融合发展。实施“20100”重点镇村帮扶行动,支持20个重点帮扶镇、100个重点帮扶村发展,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逐村建立帮扶台账,实行梯次提升、整村打造、销号管理。支持脱贫村发展,扶上马送一程,对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脱贫村,给予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促进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深入开展扶智扶志,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有劳动能力者外出就业。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护林防火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帮扶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鼓励探索建立增收激励机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因人因需设置公益帮扶专岗,促进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全面推行扶贫资产“四权分置”改革,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扶贫资产长期良性运营。

专栏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

1.“20100”重点镇村帮扶行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20个重点帮扶镇、100个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重点帮扶镇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帮扶项目建设管理,补齐要素短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2.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创建。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区市中筛选创建1个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编制省级衔接推进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每年统筹财政衔接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环境整治、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六大内容,综合实施一批乡村振兴相关项目,推动衔接推进区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

3.百企助百村行动。动员引导全市工商联系统商协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百企助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采取“商会+”“企业+”形式,对全市100个重点帮扶村,每个村安排1个商会或几个企业结对帮扶,通过提供资金支持、人才技术帮扶、共建项目基地、改善基础设施、发展订单农业、吸收劳务用工、集中采购产品等方式,帮助结对村庄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发展后劲。

第九章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激活发展动力

第一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持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深化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不断完善拓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集中,连片规模开展土地整治。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解决农村弃耕撂荒承包地问题的体制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探索通过股份合作制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规范实施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利用。

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作为宅基地资格权人依法享有的权益,防止以各种形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规范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登记成果共享应用。加强基层宅基地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宅基地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适时开展“政经分离”试点。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打造集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于一体的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扩面增量,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效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农业水价等改革工作。充分释放政策集成、政策叠加协同效应,支持农村综合性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二节  完善农业农村支持保护制度

强化政府投入保障。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的同时,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或达到土地出让收入的10%以上。强化政府投入引领,鼓励组建国有涉农投资平台,发挥各类涉农基金作用,解决“三农”领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益事业等项目融资需求,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加大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建设项目。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稳定性。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支持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加强农政银担合作,建立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优化农业信贷担保补助政策,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第十章  畅通城乡双向循环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建立县乡村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机制。强化县域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和建设实施,推动形成县城、乡镇、行政村功能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乡村一体。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实现城乡要素良性循环、高效配置。拓展人才入乡途径,完善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营造乡村人才良好发展生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工商、金融资本服务乡村。

提升县城综合实力。强化县城枢纽作用,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县城要素集聚能力和经济辐射能力。推动城市现代基础设施、重要市政公用设施管护资源、手段向农村延伸,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行模式。

充分发挥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以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为抓手,推进小城镇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支持建设以乡镇驻地为中心的生活圈、服务圈和产业集聚圈,强化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中的节点辐射作用。积极推动强镇扩权赋能,赋予乡镇更多的权限,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分类推进中心村、特色村建设。发挥中心村产业集聚作用,引导周边人口向中心村集中。根据村庄特点和发展基础,对示范引领型村庄,充分发挥其产业带动力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优势,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对特色保护型村庄,着力提高发展水平,促进传统资源与现代元素充分结合,发展休闲、旅游、文创、教育等新业态。稳妥有序推进城郊融合型村庄通过旧村改造、集中居住等模式,加速城郊村庄城镇化进程。

第二节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提升“五改五通”和供水“一体化”水平。实施农村公路五年提质增效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村内道路“户户通”成果,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消防通道的建设改造。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持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同源、同质”标准,基本实现农村规模化供水全覆盖。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农村电气化,推动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有条件的农村发展生物质能源。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第三节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实施强镇筑基教育工程,以镇驻地幼儿园、小学、初中为重点,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按人口发展趋势和就学需求,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大涉农学校建设力度、鼓励进行涉农学科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加快推进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建立城乡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1:1。

健全城乡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市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达到240家。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村卫生室医生执业医师化率达到50%。推进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落实双向转诊,推广远程医疗。切实落实城市医疗对口支援农村的帮扶政策,建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乡,到2025年,85%以上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城乡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

提高农村兜底保障水平。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服务质量。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地区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发展,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对村级敬(养)老院运营奖补扶持力度。实施农村敬(养)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乡镇敬(养)老院(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健全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布局,强化农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载体功能,加强农村文化振兴建设。实施“五送六进”“三关四爱”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文化设施便利化,打造15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完善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农民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行动。

第四节  大力提振农村消费

促进农村实物消费升级。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建设乡镇特色街区和商贸综合体。健全城乡配送网络,巩固快递下乡成果,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设施,推动城乡生产消费有效对接。加大农村居民消费领域支持,加快在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和智慧农业等方面的升级换代。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农村直播经济等新模式,发展农村无接触交易服务。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快农村消费金融创新,加大财政补贴和消费信贷支持。提升农村消费服务水平,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第十一章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各级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强化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职能。各区市依照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或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  强化规划衔接

发挥本规划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聚焦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村产业等重点领域,制定一批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推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定不移抓好规划的刚性执行。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格局,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积极作用,凝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合力。依托国家、省农业农村发展智库和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等,健全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智力支撑体系,实施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宣传一批做出杰出贡献的农民、科技工作者、企业家、基层干部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节  健全法治保障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改善执法装备条件,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强化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五节  强化政策支撑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布局到县乡级产业园区和有特殊需求的点状供地区域。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挂钩结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结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支持各类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鼓励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带技术带项目创办企业或参与项目建设。

第六节  加强督导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督导评估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总结评估。建立党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跟踪督促规划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压实规划实施责任,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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