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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2-47814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共绘“三农”美好丰景——专访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尹鹏

日期:2022-01-29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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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5年前,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任务目标?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的实施路径有哪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您解释一下,什么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答:“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指以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以货币单位反映具体先,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是衡量某个地区农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问: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农业农村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五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233”工作体系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根据《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为确保规划高质量编制,市局专班组建了局规划编制委员会,公开招标聘请了鲁东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团队作为编制技术支撑机构,抽调全局精干力量组成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压茬推进。在编制过程中,先后组织各区市农业农村系统、龙头企业、农民代表等召开专题调研会,先后赴青岛、潍坊、四川等地区开展深入调研。初稿完成后,将非涉密内容在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征求了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并结合征集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由于该《规划》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市政府将其纳入了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这就要求我们以更为严格程序、更高的工作标准推进相关工作,先后经历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规划》发布合规有效。

问:《规划》出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烟台作为农业大市、经济强市,有能力、有责任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走在前列。规划立足烟台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立足胶东特色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大要素投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数字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打造绿色发展引领、产业协同融合、科技要素聚集、产出优质高效、主体活力迸发的现代农业,建设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幸福农村,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技术、有素养、有活力的“五有”新型农民,把烟台建设成为“数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践市、“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

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农民生活逐步迈向共同富裕。

到2035年,全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臻完善成熟,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高效协同、深度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条件的地方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问:《规划》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布局了哪些方面?

答:《规划》共11章,规划期至2025年,总的来说聚焦五个大方面的内容。

一是构建农业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包括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突破发展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智慧化发展;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提升农业绿色发展质量;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等,全面推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域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包括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打造数字乡村等,打造点上出彩、面上出新、带上成景、全域铺开的烟台美丽乡村新画卷。

三是实现农民富裕富足。包括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和多渠道增收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包括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争取农村集成改革试点等,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农村内生动力。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包括推动以县域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提振农村消费等,畅通城乡双向循环,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问:为顺利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我们都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县委书记切实扛起责任。各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强化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市责任部门和区市。

二是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包括强化财政资金引领。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三是健全考核落实机制。加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定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将规划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指标任务,体现在各类专项文件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内容、资金保障等。加大对各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力度。围绕乡村“五个振兴”,积极宣传各级惠农助农政策举措,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形成磅礴攻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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